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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制度改革成为乡村振兴的“关键一招”

2019-11-08 11:44:56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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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望都县高岭乡南高岭村水蜜桃种植基地,村民黄俊兴正将一车车的有机肥料运进果园。南高岭村水蜜桃种植基地是望都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示范项目,明年将进入挂果期,为村民带来实实在在的收益。(河北日报) 

长期以来,党中央十分重视包括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内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新世纪以来党中央连续发出的第十四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其中就“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出了14条方针政策,而望都县作为2018年的国家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目前,全县147个村(社区)全部完成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都成立了村集体经济组织,受益群众23.6万人。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为解决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归属不清晰、权责不明确、保护不严格等问题。目标在于探索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明晰产权归属,完善各项权能,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这是农村改革一项重要顶层设计,是农村集体经济改革的重大制度创新。

近些年来中央一号文件中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所作的内容,也称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最全面、影响最深远的“顶层设计方案”。贯彻落实好这一系列方针政策,对于全面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村全面小康建设迈出更大步伐,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大的现实作用。 

作为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关键一招”。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盘活农村集体资产,提高农村各类资源要素的配置和利用效率,必须统筹兼顾处理好集体与农民个人的关系,坚持农民权利不受损,尊重农民意愿。通盘考虑、规划先行,把顶层设计与地方自主探索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确权登记明确集体经济的市场主体地位,让改革的种子能适应更多的土地。

同时加强党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和业务部门的指导,确保改革不出差错。鼓励基层干部大胆创新、敢闯敢试,让制度改革不禁成为乡村振兴的“关键一招”,还要变成全国改革创新发展的“关键一招”“坚实一招”。(杨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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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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