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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实习与“学生自由选择”南辕北辙

2019-11-15 10:50:03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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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双十一购物狂欢节前后,就读于广州市南沙区广东新城技工学校的小悦(化名),作为幼师专业的一年级新生,被学校安排去物流仓库搬运分拣包裹,需要一连去七天,不去就被扣学分。学校称此为合法依规的校企合作下的社会实践。

据了解,该学校强制学生搬运分拣快递的社会实践共七天,分为早班和夜班,早班从上午7点半到下午6点,中间仅有一个午饭时间,每小时补贴12元;夜班从晚上9点到次日早上9点,每小时补贴13元。实习的主要工作就是填单、包装、扫描。校方表示:“此为校企合作的社会实践,全国技校都如此。”

不禁让人诧异,该学校安排的高强度社会实践竟然是与部分学生专业完全不相符的物流行业,不免具有剥削学生廉价劳动力的嫌疑,即使一部分学生愿意,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实习也应该尊重学生的自由选择权。

专业不对口的实习,很显然对学生专业知识的掌握和学习能力的提升没有多大的益处,而且高重复性、欠缺技术性的包裹分拣工作除了提高学生分拣包裹动作的熟练性和操作的流畅性,对学生思维能力的培养明显没有多大意义。合法合理的实习、社会实践旨在使学生加深对本专业的了解、确认适合自己的职业、为向职场过渡做准备、增强就业竞争优势。难道说,学生分拣包裹、包装快递后,就能认识到自己的职业目标,并为之不懈奋斗。显然,广东新城技工学校给学生安排的这次实习,并不具备社会实践的基本属性,严格意义上讲,这样的社会实践存在的合理性几乎为零。

社会实践强制学生搬运分拣快递,它的合理性、合法性暂且不论,单就“强制”二字,就违背了学生的个人自由选择权,学生没有拒绝不合理实习的权力,又怎么会潜下心来学习。社会实践的主体是学生,目标也是培养学生的能力,学生作为社会实践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难道连选择的自由权也没有,学生面对与专业完全不对口的高强度实习,一句拒绝都不能宣之于口,否则就以扣除学分威胁。试问,这样的社会实践学生会认真学习、端正态度吗,学生态度不端正地从事社会实践,能学到什么,不过是混日子、避免被处罚罢了。

虽然这是一次不合格的社会实践,但是也不能否认这样的社会实践为部分学生提供了一个赚钱的机会,对于那些贫困学生来说它的存在也有其合理性。毕竟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有一定的安全保证,且在学校的管理督促下,很少存在拖欠工资、危害人身安全的现象,也算是一种相对正规的大学生兼职工作,可以稍微补贴下生活、减轻下压力。

最后,不得不说,不论是学生直接拒绝不合理的社会实践,还是迫于学校、迫于生活被动接受,都不可否认,社会实践绝不是学校强制实施的,而是在尊重学生自由选择的基础上合理开展的。(王帅岩)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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