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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禁设小卖部”莫忘了“校外”

2019-12-31 19:26:22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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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求,“具备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原则上采用自营方式供餐;非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原则上不得在校内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12月30日《中国新闻网》)

不知从何时起,大凡在学校里,无论是大学,还是中小学,甚至是幼儿园,都有小卖部的“身影”。这些小卖部里,每到下课或放学时间,就挤满了前来购买零食的学生。由于绝大部分学生属于低消费人群,小卖部里出售的食品大多以五毛、一两元钱为主,像糖果、辣条、饮料等几乎成了小卖部里的“标配”。但这些食品多为高盐、高糖及高脂肪食品,对还处于身体发育期的学生们而言,是非常有害的。此次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非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原则上不得在校内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是十分及时也是非常必要的。这既是重视学生食品安全的一种体现,也是关注、关爱学生身体健康的一种表现。

但笔者以为,仅仅规定“校内禁设小卖部、超市”还远远不够,还需像管好“校内小卖部”那样管好“校外小卖部”。据笔者了解,“校外小卖部”一般都“紧跟”“紧盯”着学校和学生。且校外小卖部也善于投学生“所好”,往往是按学生“所好”采购食品,如糖果、辣条、饮料等,几乎成了校外小卖部里“最常见”的食品。

近年来,像这种校外小卖部里,山寨食品、五毛食品、垃圾食品等被屡屡曝光。可以说,校外小卖部里这些假冒伪劣食品、垃圾食品的普遍存在,对广大学生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具有很大的安全隐患。虽然相关部门也经常检查,但大多是属于“例行”范畴,有的甚至还提前下发通知。如此“检查”,监管能到位吗?假冒伪劣食品、垃圾食品能得到有效遏止吗?我们学生的食品安全和健康能得到有效保证吗?

因此,笔者以为,相关部门除了要“紧盯”校内小卖部之外,还需“紧盯”校外小卖部。一方面,相关部门要加大查处和惩处力度。要对校外小卖部的营业执照、从业资格证、从业健康证等严格把好审批关,并经常性开展“突袭式”检查,一旦发现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垃圾食品行为,要采取包括高额罚款、取缔等方式严惩,使之始终处于“不敢状态”。另一方面,学校和家长要加大对孩子的食品安全教育力度。不妨通过真实、典型的案例,让学生真切地感知假冒伪劣食品、垃圾食品的危害性,从而自觉远离“山寨食品”“五毛食品”等假冒伪劣食品和垃圾食品。

当然,还需加强对校外小卖部经销商的诚信教育,促其从不采购、不销售山寨食品、五毛食品、垃圾食品等做起,做到诚信经销。

笔者相信,只要多方出动,形成合力,既管好“校内小卖部”,又管好“校外小卖部”,才能真正让学生远离垃圾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从而确保学生的食品安全和健康安全。(叶金福)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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