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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滥食野生动物划出法律红线

2020-02-27 06:02:35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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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2月24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决定在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基础上,以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为导向,扩大法律调整范围,确立了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制度,十分必要。

自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很多人已经认识到了滥捕滥食野生动物的严重危害。然而,却偏偏有一些人依然不长记性,还敢捕杀、食用“野味”。日前,贵州省的一位村民龙某在微信朋友圈晒出一张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腹锦鸡的尸体照片,还配文字说是自己的父亲“上山捉到的野鸡”,并叫嚣“天天吃野味吃到腻”。目前,龙某因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已被刑拘。

科学研究表明,近些年来世界多地出现的新发传染病,例如禽流感、埃博拉、中东呼吸综合征等,都和动物有关。一些野生动物宿主含有各种病毒,仅蝙蝠身上就宿生有1000多种病毒。如果人类食用野生动物或侵蚀野生动物栖息地,就会使这些病毒与人类的接触面大幅增加,为病毒从野生动物向人类传播创造条件。

教训何其深刻,但一些人为何依然我行我素、陋习不改?一方面,是这些人思想深处的猎奇和炫耀心理在作祟。他们盲目相信“野味”的营养价值,总认为野生动物有某种特殊营养,是难得的“补品”,“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地上跑的、土里钻的,什么稀有吃什么。”即使在疫情形势严峻的当下,仍然不惧野生动物身上寄生的病毒和菌群的威胁,只满足自己畸形的口腹之欲,也暴露了吃“野味”恶习的根深蒂固。另一方面,我国法律对野生动物保护的管理范围还不够全面。据了解,我国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野生动物的禁食有规定,但禁食的范围仅限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大量野生动物不在保护管理范围内,这就让非法猎捕、运输、经营野生动物的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

垂涎所谓“舌尖上的野味”,必须依法惩处。滥食野生动物,必须划出法律红线。期待这一国家层面的立法,能够成为高悬在“心大”食客头上的法律利剑,彻底消灭他们头脑中贪食野味的“病毒”,也让非法猎捕、运输、经营黑色产业链上的每一环节,都面临法律的严惩,让人们永远告别捕杀、食用“野味”。 (贾梦宇)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张永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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