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村务监督委员会,行使监督权既是权力,也是职责,更是使命。正确行使权力,一方面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另一方面保护村干部少犯错、不犯错。所以,村监委要勇敢打开监督的“探照灯”,不留死角,不留灰色地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如此才能真正实现公平、公正、公开。
毋庸置疑,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合作社的“操心”事,都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购买农资时,价格、数量需提前审核;葡萄销售时,销售价格、数量需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把关,防止贱卖;每年的股东大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也参加会议,监督股东们讨论制定来年的种植计划,保证计划合理可行……“有了村‘管家’,我们放一万个心。”随着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加入,入社的村民们兴致高涨。
由于农村地域广,人数多,很多时候对村干部工作和作风的监督其实处于上级够不着、群众弄不清的状态。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就是让村干部身边的人来监督村干部,把村里的事情说给身边人,这必将极大提高农村公共事务的透明度,减少对基层干部不必要的误解,堵塞漏洞,从制度上防范“小官贪腐”,让村干部干得顺心,说得清楚,做得清白。
众所周知,失去监督的地方,极易滋生腐败。各地务必站在夯实党在农村执政根基的高度,重视并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建设,引导群众把那些为人正直、敢于坚持原则、不怕得罪人的村民选到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岗位上来,并通过建章立制,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理顺其管理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为其开展工作撑腰打气。
对村党委和村委的监督,既是一种监督,更是一种提醒和帮助。不但可以防止工作偏差,制止腐败发生,还是对那些敢担当、敢作为的好干部的保护和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是代表群众进行监督,能够增强群众对村干部的信任,改善干群关系,对农村的发展大有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