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新人观澜>>

蒋文军:打开村务监督的“探照灯”

2020-05-19 18:53:05 来源:河北新闻网
进入移动版,省流量,体验好

5月初,走进双牌县麻江镇廖家村神仙葡萄专业合作社种植基地,但见一棵棵葡萄树藤蔓缠绕,枝繁叶茂。该基地负责人蒋路正与村民们穿梭于葡萄园中剪枝劳作,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陈柏朝则在一旁对葡萄园的用工情况进行登记检查。“多亏了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加入,咱们合作社干劲十足,村民们的分红才有保障。”蒋路感慨地说。(5月19日湖南日报)

作为村务监督委员会,行使监督权既是权力,也是职责,更是使命。正确行使权力,一方面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另一方面保护村干部少犯错、不犯错。所以,村监委要勇敢打开监督的“探照灯”,不留死角,不留灰色地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如此才能真正实现公平、公正、公开。

毋庸置疑,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合作社的“操心”事,都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购买农资时,价格、数量需提前审核;葡萄销售时,销售价格、数量需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把关,防止贱卖;每年的股东大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也参加会议,监督股东们讨论制定来年的种植计划,保证计划合理可行……“有了村‘管家’,我们放一万个心。”随着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加入,入社的村民们兴致高涨。

由于农村地域广,人数多,很多时候对村干部工作和作风的监督其实处于上级够不着、群众弄不清的状态。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就是让村干部身边的人来监督村干部,把村里的事情说给身边人,这必将极大提高农村公共事务的透明度,减少对基层干部不必要的误解,堵塞漏洞,从制度上防范“小官贪腐”,让村干部干得顺心,说得清楚,做得清白。

众所周知,失去监督的地方,极易滋生腐败。各地务必站在夯实党在农村执政根基的高度,重视并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建设,引导群众把那些为人正直、敢于坚持原则、不怕得罪人的村民选到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岗位上来,并通过建章立制,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理顺其管理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为其开展工作撑腰打气。

对村党委和村委的监督,既是一种监督,更是一种提醒和帮助。不但可以防止工作偏差,制止腐败发生,还是对那些敢担当、敢作为的好干部的保护和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是代表群众进行监督,能够增强群众对村干部的信任,改善干群关系,对农村的发展大有好处。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霍骋远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
			河北新闻网
			官方微信
			
			河北日报
			客户端
			
电子报
立即打开
网站首页 我要评论 分享文章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