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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睿鸫:学校调查表采集信息不该“越界”

2020-09-21 16:43:16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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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则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引发争议。9月16日,一微博网友爆料称,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第四实验小学发放“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调查表中除了要求填写一些基本信息外,还包括家长单位与职务、年收入和家庭人均年收入。虽为自愿填写,仍然被网友质疑涉嫌侵犯学生家长的隐私权。(9月20日《南方都市报》)

学校在日常教育活动中,需要通过调查表来了解学生家庭信息,这原本无可厚非。可是,在信息填报过程中,学校设置的调查表格,要求填写的科目内容,越来越详细,甚至有些离谱,这难免会引发社会各界与舆论的强烈质疑。

就拿近段时间来说,6月下旬,西安浐灞生态区各小学办理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要学生父母提供半年以上的银行卡工资流水;9月初,据吉林市丰满区委宣传部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丰满一小学调查学生家长职业引发关注。此外,在社交平台上,有网友表示,上学时曾填写过“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甚至包括私家车的型号与价格等信息。

实际上,类似“摸家底”式学校调查表,已违犯了国家法律法规。《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中明确规定,收集个人信息应遵守“最少够用原则”,除与个人信息主体另有约定外,只处理满足个人信息主体授权同意的目的所需的最少个人信息类型和数量。目的达成后,应及时根据约定删除个人信息。像学生家长的职位、年收入、私家车的型号与价格以及工资流水等,则属于学校非必要采集信息,换言之,即便学校不掌握这些信息,也不会影响学校日常教学。显然,学校的调查表,属于过度采集学生家庭信息。

根据《民法典》第六章“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学生家长的职位、年收入、私家车的型号与价格、工资流水以及房产等,皆属于个人隐私范畴,若学校通过调查表的方式,强迫学生家长提供这些私密信息,显然意味着已侵犯了学生家长的隐私权益。

更让家长担心与忧虑的是,学校与老师若以调查表作为参照标准,差别化地对待学生,人为把学生分为三六九等,因材施教,则极有可能演变成因“财”施教,那么,教育的公平正义就无从谈起,从而也会让教育变得越来越功利化。

鉴于此,学校在布置调查问卷表时,不妨站在学生家长的视角来审视,既要符合常理,也考虑家长的感受以及接受程度。当然,更要站在法律的角度,将不能触及“红线”作为遵循的基本底线,不“越界”采集学生家庭受法律保护的个人隐私信息。如此,双向发力,才能有利于学校与学生家庭形成良性互动,有助于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共同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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