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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琪:大数据“杀熟”,断的是自己的路

2020-11-10 14:12:36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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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韩女士在某电商平台购物时发现,自己使用12年的高级会员账号居然比注册5年的普通账号,还贵了25块钱。商品相同、时间相同,但平台对消费者的销售价格却不相同,大数据“杀熟”现象引起人们广泛关注。(北京晚报)

“小信成则大信立”,25块钱的差价虽然不多,却让人在心里对平台记了一笔。做生意讲究诚信为本,你的大数据“杀熟”,早晚会让人从“熟”变“疏”。

你买的东西多、对价格不敏感,就给你少优惠甚至定高价。大数据“杀熟“的行为,不只在电商购物存在,在酒店预订、机票销售等方面,这种情况也屡见不鲜。南宁的张先生与朋友一起在订票平台预定自己常住的酒店时,发现定价比朋友贵了五六十块;南宁的消费者小白和朋友购买机票时发现,身为“空中飞人”的自己比朋友还要贵二百来块。随着一起起案例的出现,大数据有“杀熟”行为,已经不是新鲜事。

实际上,线下交易中,老用户比新用户更容易拿到低价;而线上交易,新用户比老用户优惠更大。这样看来,使用年数多的账号比使用年数低的账号价格高,好像是正常情况。然而,传统交易中即使老用户有折扣,商品的原价格也是明确的、具体的,新用户会得知老用户拿到的折扣优惠。可在线上平台交易时,平台根据大数据进行差别定价、隐形限制、差别推荐,消费者并不知道自己购买的商品价格到底是多少,也很难发现自己被区别对待。都知道大数据“杀熟”,可那把刀子划的“熟人”是谁,却没有平台告知。

尽管电商平台出于推广营销考虑,对新用户提供更大折扣的优惠无可厚非。但不管是什么营销方式,都要合理合法,不能差异化对待消费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等有关情况。”在不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对商品价格进行差异化显示,各类平台的大数据“杀熟”显然违反了诚实守信的信用原则,侵犯了消费者权利。

平台利用数据分析用户的消费偏好、消费能力、收入情况等进行用户画像,一方面可以让企业精准把握用户需求,另一方面也可以让消费者节约时间、买到称心的商品,本来是件双赢的事情。可个别奸商却利用这一技术对消费者进行价格歧视,视法规如无物。 须知,“纸包不住火”,无论再怎么隐蔽的抬高价格,总有一天会被 “熟人”发现。恐怕到时候,不仅“熟人”从“熟”变“疏”,还会收到法院的传票。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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