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苏州又发生一起刷单诈骗案件。一陌生好友声称帮张女士介绍刷单兼职,把她拉进了一个QQ群。张女士在“客服”的指导下安装APP后开始刷单,首单赚了8块钱。在刷第二单时,被以超时、身份认证等理由让其先后共充值120余万元。随后QQ群被解散,“客服”也联系不上了。张女士这才意识到被骗。(12月1日 中国新闻周刊)
所谓“刷单兼职”,通常是指卖家雇用“刷客”扮演顾客,用虚假的购物方式,帮助卖家提高商品销量和信用度的数据,并且填写虚假好评的行为。而近年来,网络上处处可见的刷单广告,大多都是不法分子打着“足不出户、日入斗金”“点点鼠标、轻松赚钱”的旗号,实施网络电信诈骗。这些都是赤裸裸的违法行为。
在高额报酬的诱惑下,不少人抱着“试一试”的心理,前赴后继进入骗子的圈套。据了解,刷单类诈骗作为电信网络诈骗的一种违法行为,受害群体涉及面广,作案手法形式多样,因此刷单类诈骗成了目前各级公安机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以来,仅广西南宁警方就抓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647人,刑事拘留122人,其中刷单类诈骗就占南宁市电信网络诈骗案发案总数21.5%,发案数位居第二。
“刷单”行为危害重大,已经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首先,刷单作为一种非法的商业模式和营销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违反了《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助长了不正当竞争风气,是对良好市场秩序的威胁。
其次,“刷单兼职”是网络诈骗高发区,受骗者损失金额轻则上百,重则高达数十万。最重要的是,刷单作为一种违法行为,涉嫌触及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虚假广告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等多项罪名。
“刷单兼职”乱象该治一治了。消费者不要有“贪图小便宜”“轻轻松松赚大钱”的心理,不要轻信所谓的“高额回报”,不要轻易点击陌生链接。要认识到网络刷单本身就是一种违法的行为,任何要求垫资的网络刷单都是诈骗,遇到“刷单”、“刷信誉”、“刷信用”的网络兼职广告时要提高警惕;广大电商也应明白刷单行为是一种非法的商业营销行为。一经发现,不仅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另外还要被列入诚信黑名单。坚持诚信经营、合法经营,平台应加大治理力度,制定相关政策,严惩恶意刷单行为。多方发力,重拳出击,才能不给非法分子留下犯罪余地。(乔佳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