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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捐献,“制度激励”需提上日程

2020-12-07 13:56:24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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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日,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器官移植科护士于媛媛因罹患血管母细胞瘤,在与病魔抗争40多天后,生命定格在23岁。其母亲尊重女儿生前的愿望,捐出了媛媛的器官,2位肾衰竭患者将重获新生,媛媛的生命也将以另一种方式继续绽放。(人民日报)

“生命不可重来”,但器官移植手术,却能让器官衰竭患者的生命“重来”一次。如此一来,死亡便并不是生命的“句点”,而是生命的另一个“起点”。媛媛的故事,在被报道后感动了无数网友,冲上了微博要闻榜。“人美心更美,天使女孩!”、“天使,一路走好”、“你虽然离去,依然闪着光芒”……网友齐刷刷的留言,是对正处于23岁这样一个女孩子最美年华,生命却意外陨落的哀惋痛惜,也是对媛媛决定捐献器官,从而让两名患者生命之路更好、更长的由衷赞赏。

媛媛的做法的确让人感动,但是感动之余笔者也不免多了一些期待,假如有更多的人都怀有媛媛这样的想法,一定会有更多的人“挺身而出”。然而因受宗教、人文习惯、文化习俗、个人思想、亲情理念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能做出身后人体器官捐赠安排的人还属于少数。笔者从6月11日“中国器官捐献”主题活动上获悉,目前,我国每年因终末期器官衰竭而苦苦等待器官移植的患者约有30万人,每年器官移植数量仅约2万例,移植的缺口依然很大。

希望每个人都能像媛媛这么做,确实不太现实。在现实中,自愿捐献器官的捐献率只有百万分之二左右,这比例明显太低。而怎么才能提高自愿捐献的比例,打破移植手术难有供体的医疗困境呢?笔者建议,有关方面在自愿无偿的基础上,可以制定一些鼓励激励的措施与制度。比如,自愿捐献器官者若在生活生病方面遇到困难,可以考虑进行帮扶,或者家属以后若有器官移植的需要,可以优先得到器官源等等。

器官捐献者,无论他们是生还是死,都值得称赞奖励他们为挽救生命而作出的贡献,是一种鼓舞人心的善举,向弱势者传播同情,理应受到鼓励。制定一些类似于“无偿献血者可以免费用血,可以优先得到供血”的鼓励激励措施与制度,也相当重要,毕竟,一项爱心善举要想让更多人参与,也需要制度的保障。(马浩巍)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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