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铿锵而歌>>

江德斌:“机场建设费”该退出历史舞台了

2021-01-24 17:23:49 来源:河北新闻网
进入移动版,省流量,体验好

“机场建设费”是否合法有了定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2020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披露,经审查,征收民航发展基金(即机场建设费)依据的是国务院文件和有关部门规章,与2014年修改后的预算法规定政府性基金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征收的规定不符。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向司法部提出,如需继续征收民航发展基金,应及时完善相关法律或行政法规依据。这也意味着,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行政机关无权向乘客征收“机场建设费”。(1月21日《南方都市报》)

“机场建设费”从1992年开始,到现在已经收了将近30年之久,至于累计总额有多少,则是个未知数。随着我国民航快速发展,每年出行人次、市场规模不断增长,“机场建设费”规模也水涨船高。按照民航发展基金征收规模,以及向航空旅客征收比例来算,近年来,每年所收的“机场建设费”超过200亿元,如果不停止征收的话,未来还将持续增长,继续让广大旅客额外支付这一大笔费用。

“机场建设费”名不正言不顺,它既不是“税收”,又不是“捐赠”,更不是“投资”,这笔“糊涂钱”收得莫名其妙,让民众很不满意,认为其是不合理收费,需要尽快取消掉。可一直以来,虽然社会舆论公开质疑,不断有代表委员提案建议取消,甚至有旅客打官司讨说法,但都未能成功,“机场建设费”依然在持续征收,还改了名字,被归入民航发展基金里面,换汤不换药罢了。

根据有关规定,“机场建设费”一半上交国家财政,然后再返还原民航总局用于机场补贴;另一半则留给地方政府做机场建设的投资,大多由地方发改委统一管理。原民航总局亦表示:“这些收入被主要用于解决东部地区的疏堵问题,以及西部地区机场飞行区和安全类项目建设。”但是,这些费用究竟如何使用的,都花在了那些地方,并无明细账目,缺乏财务审计信息,公开透明度不够,乃是一本“糊涂账”,难以服众。

从程序正义立场来看,“机场建设费”也不合理。目前,征收民航发展基金依据的是国务院文件和有关部门规章,与2014年修改后的预算法第九条第一款关于政府性基金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的规定不符。显然,按照费改税、税收法定原则,如果要继续征收“机场建设费”,就要修改相关法律规定,并经全国人大批准执行,以符合依法征收的程序正义。

而且,各地机场建设资金来源多元化,政府投资、企业投资、贷款建设等模式都有,并已逐步走向市场化,属于商业化运营,甚至上市融资,投资建设理应明确规范,再继续向乘客收费,显然太不符合市场规则,政府应适时退出,发挥市场经济资源优化力量,由市场竞争来抉择。因此,“机场建设费”属于不伦不类的收费项目,既违背了市场规则,也不符合公益性,理应予以清理,让其早日退出历史舞台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霍骋远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
			河北新闻网
			官方微信
			
			河北日报
			客户端
			
电子报
立即打开
网站首页 分享文章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