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网言网语>>

“电子警察”逐利执法要不得

2021-04-16 13:30:19 来源:河北新闻网
进入移动版,省流量,体验好

日前,广东“佛山一高速路口62万车主违章,总罚款超1.2亿元”一事引发舆论热议,一些被罚车主认为该地段交通标识施划不合理。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多地都曾出现交通违章“天量罚单”,不少“电子警察”抓拍点有“逐利执法”之嫌。(4月15日 新华网)

众所周知,“电子警察”的设立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交警警力不足的问题,并且因为能提供完整的违章证据,极大约束了司机的侥幸心理,同时减少了纠纷。可以说,安装“电子警察”的初衷是好的,但是部分地区的执法部门为了解决资金困难和提高创收,无限制安装“电子警察”,甚至将业务外包出去不加合理监管,导致频发“天量罚单”。据于此,就需要各方协力发现问题,找出解决的方法,让执法体现善意、明确初衷。

明确教育目的,提高执法效率。“电子警察”的设立是为了给司机警示,不让其为了自身便利做出违法行为,从而妨碍交通秩序。同时也是为了通过拍违章进行减分罚款来教育司机遵守规则,树立起“安全第一”意识。各执法部门都应该明确这一教育目的,合理利用科技提高执法效率,体现执法善意,而不是看到“电子警察”的敏捷、高效就任由其增加数量,让“电子警察”沦为“罚款机器”。

改善交通标识,精准务实监督。像广东佛山一高速路口出现62万车主违章事件,就表明这个路段不单纯是司机个人的原因,而是该地段本身就存在会造成违章的因素。据记者调查,大货车在该地段只能靠右边两车道行驶,如果开往江门方向,必须提前几百米就变道,否则到了分叉口临时变道根本来不及,压实线成为必然。当地执法部门若只看到这一地段带来的“天价罚单”,却不能及时实地探访找准问题,减少司机因客观原因违章,实属不应该。这也给各地执法部门都敲了警钟,及时改善设计不合理、规划不清楚的交通标识,让“电子警察”执法经得起监督,才是应做的。

合力打造文明交通。很多时候司机面对违章罚单都会出现直接认下的情况,将错误归结于自身,而不去质疑地段因素和“电子警察”的可信度。如此一来,执法部门就无法正视问题,司法干预空间也不足。应动员民众对不合理路段进行主动投诉和反映情况,就像此前的“随手拍违章”,增强互动性。司法部门面对民众的投诉也要积极处理,进行实地调查,维护驾驶员的合法权益。

科技的使用,是为了提升效率,助力社会更好发展。如果滥用“电子警察”不加约束,就会出现司机为逃避某一路段的电子监控而改道、绕路的情况,实在得不偿失。执法本意一定要善,不可出现“罚款机器”“创收利器”的逐利执法行为。(肖鸿)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霍骋远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
			河北新闻网
			官方微信
			
			河北日报
			客户端
			
电子报
立即打开
网站首页 分享文章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