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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见义勇为,就该“上不封顶”

2021-06-01 16:13:49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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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的决定》已由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5月28日审议通过。该《条例》将县级表彰的奖金基数由原“2000元以上”修改为“5000元以上”,且“以上”二字表明“上不封顶”。(5月30日 澎湃新闻)

见义勇为,是公民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或者抢险、救灾、救人的行为。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先辈代代传承的美好品质。5月29日,南京市发生一起驾车撞人并持刀捅人案件,案件发生后,许多热心市民向警方报警并在现场协助阻止犯罪,其中见义勇为的“胖哥”被无数网民称赞和“力挺”。像“南京胖哥”这样的见义勇为者,本可以像其他人一样远远躲开,却选择了冲上去和凶手搏斗。这一刻,为了不让更多人再受伤害,他们忘记了个人得失,甚至不顾惜自己的生命。由此,体现了继承和发扬见义勇为精神,我辈义不容辞!

当社会上越来越多的人标榜“识时务”,见义勇为的人就会越来越少。究其原因,是过去“上演”的“农夫和蛇”事件太多,让那些见义勇为者承担了本不属于他们的责任。例如之前发生过的年轻人扶起摔倒老人后,反被老人讹诈,最后以年轻人赔款告终。此类事件的发生,不仅让见义勇为者“寒了心”,更让那些本想见义勇为的好心人不敢“好心”。结果,再出现类似的状况,挺身而出者越来越少,围观者越来越多。

云南省出台的条例,是符合时代要求、顺应人民期待的好条例。该条例不仅极大地调动了人民群众积极践行见义勇为的积极性,保障了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解决了见义勇为者的“后顾之忧”,更有利于推进见义勇为工作的创新。笔者相信,在这样条例的鼓励下,会有更多热心市民加入见义勇为的队伍,社会上也将涌现出一大批“为众人抱薪者”。从此,社会正气将被更好地弘扬。(张维凯)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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