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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转移人口“留下来”还要“过得好”

2021-06-18 20:38:44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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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数字,勾勒出新中国成立以来河北城镇化发展的“简图”。1949年全省非农业人口比重仅为6.70%,1960年非农业人口占比达到12.73%,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峰值。2015年,全省城镇人口首次超过乡村人口,城镇化率达51.67%,标志着全省由“乡村时代”步入“城市时代”。到2020年,河北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突破60%,提高到60.07%,城乡结构产生了历史性变革。(6月18日《河北日报》)

城镇化是产业发展的重要依托,对实现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现代化,推动百姓致富,提高农村文明程度,都会产生积极效应。在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中,河北省更加注重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注重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注重环境宜居和历史文脉传承,注重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止于让农业转移人口“留下来”,还通过不断完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让他们“待得住”“过得好”。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改革和农业科技的进步释放了海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乡镇企业和城市各类产业发展创造了大量新的就业机会,有力推动了城镇化发展。对于农民工而言,走进城市,只需要一张车票,找到一份工作。但如何于让农业转移人口“留下来”?河北省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放宽城镇落户限制,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截至2020年底,全省城镇户籍人口达到3518万人,比2015年增加了738万人。这是城的变迁,也是人的发展。

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最终目的是让老百姓过上更加幸福的生活,要千方百计让老百姓在发展中得到实惠,分享到改革成果。这就需要坚持城镇建设和产业发展联动,为镇村居民提供就业岗位,引导支持部分镇村居民自主创业,增强城镇发展的内生动力,并持续改善民生,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十三五”期间,河北省8963所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均达到省定基本办学标准,2254个乡镇和街道全部设立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加快推动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

当前,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背景下,坚持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意义深远。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抓手。“十四五”时期,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新型城镇化建设也将迈上新的征程,要让更多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 “留下来”,必须不断优化城镇化空间格局,让大中小城市、小城镇齐发力,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进一步打破制约城乡要素自由流动的制度障碍,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努力让他们在城镇 “过得好”,过上更加幸福的现代生活。(刘凤敏)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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