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铿锵而歌

任启鑫:跳出教育视角整治“有偿补课”

2021-07-30 09:01:22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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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教育部网站发布消息称,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1〕17号),面向全国中小学校和教师开展为期9个月的有偿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促进中小学生健康全面发展。(7月29日《北京商报》)

根据《通知》,教育部将对教师“课上不讲课下讲”“组织开办校外培训班”“同家长搞利益交换”等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从严查处、形成长效”。力度不可谓不大,措施可不谓不严,想必一定会形成强烈的震慑作用,让校外有偿补课现象“有所收敛”。

不过,需要正视一个问题,长期以来,校外有偿补课仍然是在一个“年年整治年年有、常常禁止常常在”的怪圈里“打游击”,治而不绝、禁而不止。关键的原因恐怕在于整治和禁令一直是在教育系统搞“内循环”,整治的主体是教育行政部门,整治的对象是学校和教师。这就好比是“自己打自己的娃娃”,谁能下得了“狠手”?

这不是危言耸听质疑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水平,但是否存在“睁只眼闭只眼”的现象值得商榷。比如,刚刚查处的安徽黄山市屯溪一中老师吕某某在自家别墅里进行有偿补课一事,“安徽网”所发的一篇文章里这样写道:“近期以来,黄山市很多家长反映称,极少数教师热衷在家里或其他地方有偿补课,补课对象有的是本校本年级的学生。某高中学校极少数教师有偿补课的名气很大,甚至流传该校有‘四大名补’。有的教师在自家别墅或住宅有偿补课,有的教师为逃避打击就网络补课,有的通过在培训点授课获利。”该地校外有偿补课的“名气”和影响这么大,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却一直“未有所闻”,恐怕有点说不过去。

因此,要想彻底整治校外有偿补课,还得要跳出教育的视角,用社会治理的思维和方式,给校外有偿补课“重重一拳”。让村居、社区、小区等基层组织参与到整治行动中来,发挥基层组织对辖区底数清、情况明的优势,提供本辖区内是否存在违规有偿补课的信息,交由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处理,问题就好解决得多了。无论有偿补课是在教师自己家的房子里,还是在租用他人的场地上,抑或是其他的地方,都会隶属于某一个村居、社区或者小区,总不至于搬到荒天野坝去补吧?

此次印发的《通知》指出,在专项整治期间,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大对相关违规行为的执法处罚力度。也就是说,让村居、社区、小区等基层组织参与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非是无中生有、节外生枝。现在要关注的重点,是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具体的落实中,如何“选择”相关部门、又进行怎么的密切配合?(任启鑫)

责任编辑:任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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