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八面来风

“过多请示”就是不担责

2021-08-13 15:45:05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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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有媒体报道称,在一些地方,一些基层干部养成了一种习惯,那就是热衷于请示上级领导。即使遇到的他们权限范围内的事项,他们也要去请示上级领导;一旦领导发出指示,行动起来就特别迅速并办理到位;如果没有得到明确指示,事情就很容易晾在一边了。

作为一个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完全有可能遇到“硬骨头”问题,遇到一些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新问题,一些问题甚至靠某个单一部门,处理还在一定的难度。在这样的情况下,向上级领导请示,希望得到得到领导的指点、帮助,促问题早日妥善解决。但如果事无巨细,不管轻重缓急,先向上级领导请示了再说。这样的过多请示,就是不担责。一些问题还可能因为领导不了解具体情况,一时半会难以拿出具体措施,让事情的最佳处置机会白白流失,让工作陷于被动。

作为一个党员干部,党组织信任你,把你放到重要工作岗位上,你就应该在其位,谋其政,任其职,尽其责。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只要符合相关规定,就应该大胆决策,果断决策。不能为了怕担责、怕负责,就把请示作为推责卸责的手段,凡事以“已请示”“在等待领导指示”等一推了之。这样的官员,其实就是广受诟病的“太平官”。是平平安安占位子,忙忙碌碌装样子,疲疲沓沓混日子,年年都是老样子。

过多请示,就是不担责。作为一个党员干部,应该明白,“谁分管,谁负责”,是自己分内之事,理所当然地该自己负责。明明不是难事、棘手事,甚至一些问题他们早已知道该怎么解决,但就是要装聋作哑,偏要请示上级领导。信奉“不管谁分管,都让上级负责”,这样的干部,最缺少的就是初心使命,是敢担当的精气神。

作为下级,多请示、勤汇报是保持上下级工作信息通畅的重要举措,这无可厚非。但凡事都有一个度,不管三七二十一,坚持事事请示、时时汇报。一味“多请示”“勤汇报”,实际是不敢担当、缺乏落实、推卸责任、做表面功夫的表现,对这样不敢担责的党员干部,党组织一定要加强教育引导,筑牢他们理想信念之钙,让他们敢担当、敢担责。(李瑛)

责任编辑:任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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