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铿锵而歌

谢军:地铁保安拖拽女子,真相不能“自话自说”

2021-09-03 10:27:13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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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则有关西安地铁保安拖拽女乘客致其衣服撕碎的视频,在网上流传开来,在社会上引发巨大争议。

8月30日下午5时许,在陕西省西安市地铁3号线大雁塔站,一位年轻女乘客因邻座中年男乘客弄坏了她的雨伞,与对方发生口角。而这位中年男乘客却对此“冷处理”,对她索赔不理会,直接激怒了她。她歇斯底里起来,在地铁车厢大叫大闹。有好心乘客前来规劝,也被她怒怼。地铁保安见状,提醒那个她不要影响乘车秩序。女乘客非但没有收敛,反而提高谩骂分贝。见状,地铁保安直接伸出双手扯着她,使劲往车厢外拖拽;而她却拼命抵抗。拉扯中,衣服被扯坏,场面相当不堪……

伴随着这个话题热度上升,坊间一时议论纷纷。有人认为,这位女乘客落得如此下场是其咎由自取;有人质疑,地铁保安执法手段简单粗暴;有人猜测,这位女乘客如此动怒是底线被触碰了……可以说,无论是围观、猜测,还是质疑,目的无非是想要获得事情的真相。而西安地铁公司对保安粗暴执法轻描淡写,有着明显“护犊子”的嫌疑;对女乘客与中年男乘客的矛盾刻意回避,割裂了事件的完整性,让人们难以接受。如果事实无法得到澄清,那么猜测与意想就在所难免。这起事件在经过网上发酵后,引起了有关部门的关注 ,并介入处理。昨日中午,西安地铁运营分公司通报称:涉事保安已被停职。

退一步来说,哪怕地铁保安如此这般,让女乘客如此难堪,造成了心理伤害,有着自个说不出的苦。如受制地铁秩序保障力量制约,不得已为之;基于疫情防控考量,对影响防控大局者的任性妄为刚性执法,无可厚非;出于整列车厢公共秩序维护“为大家好”,应急处理难以拿捏好分寸,情有可原……而敬畏法治的信仰缺位,势必造成各种越界、探底现象越演越烈。要知道,有强制权力的执法部门道场执法,也要讲究执法的温度、力度与巧度,遑论没有强制权力的地铁保安了。其实,地铁保安完全能够依法劝阻和制止,而不是将扰乱公共秩序者强制带离。

面对地铁保安如此粗暴执法,再怎么辩解,也无法推卸由其不当管理行为造成不良后果。而西安地铁公司却没有摆出应有的姿态,将有关视频向社会公开。相反,却单挑对自己有利地说。在二次通报中,有关部门却就事实环节避重就轻,有关措辞难以服众;针对当事保安强拉硬拽女乘客的不当行为,明显违背《刑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有关规定,通报并未予以明确后续处置举措,也未就是否向受伤害女乘客赔礼道歉予以说明。

是可忍,孰不可忍也。

即便如此,这位女乘客也要自己的所作所为进行反思。无论自己与他人纠纷是否占理,这都成不了在公共场所辱骂别人的借口。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规定,“扰乱……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而《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对相关行为的规定更为具体,“在……车厢内……实施影响轨道交通运营秩序行为的,由……对个人处以相应罚款等。也就是说,在法治社会,法律是人们的行为指南,纠纷解决要围绕法律展开,用法律保护自己利益。相反,如果我们想要凭借在公共场所大吵大闹,哪怕当事人是为正当权益而战,用宣泄个人情绪的方式,结果可能适得其反,非但难以得到社会的认同,反而会为此付出代价。

显然,无论是地铁保安,还是年轻女乘客,都要承担各自过错,并就各自不当行为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再看这背后议论聚焦所在,无非是遵守规则与服务公共管理安排之间的矛盾;而解决这种矛盾就要将社会治理纳入到法治领域,用法治信仰引导人们举止文明;通过潜移默化的引导,让信仰法治在每位市民心中扎根发芽。相应地,公共场所管理者也要讲究执法的温度、力度与巧度。

责任编辑:任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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