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兴冀之声

让严查“微腐败”成为常态

2021-09-07 16:14:38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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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自2021年5月起在全省法院开展“重点领域微腐败专项治理”行动……为进一步扩大专项治理行动影响力,震慑犯罪,回应社会关切,省法院公布近期宣判的7起民生领域微腐败典型案例。(河北新闻网)

公布的7起典型案例中,2起来自主动投案的农村原“两委”干部。近年,全党上下抓基层、强基础的氛围日益浓厚。随着民情民意上达渠道的日益通畅和市县巡察向下的不断延伸,制度的笼子愈扎愈紧,农村个别干部“微腐败”被查处的新闻屡见网端报端。用同类事教育同类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设身处地的“代入感”使其在农村教育警示效果尤为明显,推动基层干事创业环境“风愈清气愈正”。

再小的权力也须为民所用,再微的腐败也招群众痛恨。农村“微腐败”看似不起眼,却对一村一庄的群众感情造成最为直接的伤害,如同一桌好席面上嘤嘤绕的蚊蝇,啃食着百姓的获得感,拉低了群众的满意度。其中有村干部管不住手的,面对大量惠民惠农项目和补贴资金心生贪念,“老鼠搬仓”,侵害了群众利益;有管不住嘴的,热衷于吃吃喝喝收收礼,得了好处乱办事,扰乱了基层秩序;有喜钻营好面子的,沉迷于赚面子、打场子、搞圈子,天天玩的是“袖里谈价”、求的是“你好我好”,伤害了社会公平。村干部不是官,却掌握着村里的大事小情,他们是党和政府在农村的“代言人”,是乡村振兴的“排头兵”,是民情民意的“传声筒”,被群众看作身边的“公家人”。若是作风出了问题,无疑会堵住善政落地的“最后一百米”,让惠农政策在落地进程中磕磕绊绊,在落实进程中遮遮掩掩,在落细进程中缩水减料,群众有苦难言,最终“畏”而远之。长此以往,必将损害党的形象,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动摇党的执政根基。“微腐败”真是个大祸害,必须坚持杜渐防萌、靶向整治,做到零容忍、马上治。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布的典型案例中,某村原党支部书记马某林利用协助镇政府进行扶贫搬迁项目征地工作的便利,冒名领取征地补偿款64万余元,虚报地上附着物骗取征地补偿款9万元;某村“两委”委员曹某举利用代为征收城乡居民基本保险费的便利,截留保险费3.5万余元,冒名领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3.2万余元。实际上,很多基层腐败,都是源于“我的地盘我做主”的畸形权力观,以及既“无人知”又“无人问”的侥幸心理。打击农村“微腐败”,就要让阳光照进来,健全完善村务公开和监督制度,促进大事小权公开透明运行。如“一月一议”,每月固定一天,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召开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参加的“阳光议事日”会议,推动村级自主议事、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真正让群众说了算,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再如“一月一晒”,村级事务每月通过公开栏、广播喇叭等形式公开,涉及村民利益的最新政策、重大事项随时公开,真正让群众知家底,使村干部欲“腐”不能。

有病就要治,有蝇就要打。对于农村“微腐败”,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唯有及时回应民众的期盼和关切,让严查“微腐败”成为常态,不手软、不护短、不放过,才能彻底扼杀“微腐败”的不正之风,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获得感,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营造风清气正的农村基层政治生态。(白玉磊)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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