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管窥天下

“不打老人”,文明执法别止步于此

2021-09-22 10:00:19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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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为公,执法为民,执法者虽手握执法权,但也不能任性,高高在上,理应率先遵守法律,切实做到文明执法。近日,河南省漯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微信公众号发文,称“不打老人”。

城管者,城市文明之守护者也。长期以来,这些经常穿梭在城市大街小巷的城管们,风里来、雨里去,为我们共有家园的整洁与畅通,为城市的文明与和谐,可谓是立下汗马功劳,理应得到社会的尊重。然现实中,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个别城管队员,在执法过程中,无视小商小贩正当权益,无视相关规定,动辄打骂;如此简单粗暴的执法,不仅侵犯了小商小贩之合法权益,与文明执法背道而驰,而且还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令党和政府形象蒙尘、受辱。

利用公众号,发文称“不打老人”,或许本意是想表明该城管执法,从“城管在执法过程中打老人”事件中汲取了教训,或多或少表明了对“城管打老人”的鄙视,以表明与之划清界线的信心与决心,想获得社会的肯定。老人者,年迈体衰,体力不济,行动不便,本是人们心中的“弱势群众”,社会理应善待之;纵然其有做的不对之处,但只要出手老人,必将失理,势必激起起公愤,不仅将受到舆论谴责,更可能受到党纪、国法之惩之。

为此,从表面看来,承诺“不打老人”,显然是一种进步,理应获得社会的喝彩;然依法治国的背景下,社会对包括城管在内的执法者,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不能“打老人”,就是对其它违法者也不能“想打就打”。传统中,执法者先天高人一等,无视“违法”者之权益,简单粗暴,非打即骂;显而易见,该执法支队之所以要发此文,是其没能将自己与执法对象摆在平等的位置上,从骨子里透出的还是“特权观念”,文明执法的理念还未能真正在其心中生根开花。

新时代,新气象,文明与和谐正成为新时代之鲜明的主题。而要更好地实现社会的文明与和谐,理应旗帜鲜明地推进文明执法,采取有力的措施,破除个别执法者脑海中残存的“特权观念”,引领执法者胸怀法律,敬畏法律,依法执法,争当文明执法者。文明执法是一种理念,不可能从天而降,自然形成。为此,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执法的教育,除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外,更当切实加强法治教育,组织其系统学习相关法律,学习文明执法技艺,不断增强其法治意识,将自己置于法律之下,学会文明执法,管好自己手脚,不仅“不打老人”,而且对其它“违法者”也需“尊重其人格”与合法权益。

同时,要稳步推行阳光执法,切实加强对执法者的监管,让其不敢“任性、粗暴”。要坚持对粗暴执法“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养奸,形成惩治“粗暴执法”之高压态势,不断为“不文明执法”者,敲响警钟,让其不敢任性,形成特色鲜明的时代导向。

“不打老人”,虽与“打老人”之执法者相比,已有了进步;然离社会公众期盼的“执法”尚有一定的差距,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文明执法;因此,文明执法不能仅满足于“不打老人”。


责任编辑:任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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