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铿锵而歌

尚凡:将南京“判”给安徽,莫拿“笔误”做遮羞布

2021-11-23 10:13:00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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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份疑似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判决书称,如不服判决可上诉“安徽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从而引发热议。(11月22日澎湃新闻)

区法院也是法院,法院乃审判之地,格外注重严谨,在书写法律文书的过程中,无论是时间、地点,还是过程等,皆倍加讲究无可挑剔;然该区法律竟然在送达被告的文书,却将江苏的南京写成了“安徽”,显然犯了一个低级错误。

无独有偶,前不久,延安市也犯了同样的错误,该市张贴的文明创建宣传画中,也出现了“共建文明郑州”的字样;两地虽相隔甚远,但官方回应却不仅同样爽快,而且其理由还如出一辙,同样是“笔误”。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无论是政府官员,还是法院工作人员,也食五谷杂粮,皆为普通人,在书写等过程中,稍有不慎,极可能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讲,在所难免,乃人之常情,不必大惊小怪。笔误也好,失误也罢,将此作为出现问题的理由,不失为好办法,既能抓住了问题的“实质”,又能应对舆论的指责,更能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从而将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较好的掩盖起来,让社会“无言以对”。

诚然 ,从表面得来,南京乃江苏之南京,作为南京市辖下区的法院工作人员,理应心知肚明;再说,法院文书不是儿戏,从起草到送达,理应要经“先起草、再审核、最后送”等程序;犯下如此低级错误,显然不仅仅是起草者“笔误”的问题,而是“层层失守”,是工作态度问题,归根到底透出的还是个别干部身上的作风病。

作风问题无小事,类似问题,看似无关紧要,无伤大雅,大家也能理解其义;简单的法律文书,竟然漏洞百出,可想而知,法律工作人员是怎样在工作?因此这些看似低级的错误,其危害性却不小,不仅削弱了法院等的公信力,让人们难以相信法律,更有损法院、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之形象,令党和政府蒙羞受辱。痛定思痛,面对类似错误,相关单位、机关高度重视,不但要及时“补正”,更当深入彻查,找准病根,对症下药、推出系列举措,及时医之,将其斩草除根,让类似问题不再出现。

其一、要执纪问责,让相关人员付出代价。作风病不可能自然就好起来,执纪问责乃治愈其之良药;面对再次出现的作风病,该法院纪监部门理应主动介入,依据相关制度,实行问责、追责,让相关人员付出应有的代价。

其一、该法院深入查找病根,切莫止于“补正”。发现问题,及时改正,固然必须,但如不斩断病根,类似错误,势必还可能再度出现;为此,该法院理应深入彻查,将隐藏在背后的问题,找准找实,以便对症下药。

其三,发出警示,深入开展作风建设,筑牢防线。作风问题本就是顽症,稍有松懈,就可卷土重来;为此,该法院理应让作风建设不信步、歇脚,切实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组织批评与自我批评,引领深入查找问题与不足,不断补足精神钙质,强化“初心与使命”,引领其更加脚踏实地地为民服务。

南京建邺区法院将南京“判” 安徽,的确是笔误,但更是作风病,是其作风建设出了问题;为此,理应在坦然承认“笔误”的基础上,亮作风之剑,将类似问题连根拔起,切不可总拿“笔误”做蔗羞布。

责任编辑:任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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