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铿锵而歌

默城:拿命控告“遛狗不牵绳”,悲剧何以如此上演

2021-11-24 10:02:40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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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凌晨,家住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金地圣爱米伦小区的35岁女子卢某林从4楼的家中走出,独自来到了32楼的天台,纵身跃下。此前,她曾多次被小区内遛狗不牵绳的老人围堵。今年9月份,害怕狗的卢某林曾在小区碰上几名业主遛狗不牵狗绳并被狗追赶。在被追赶中,卢某林从路边捡起一根木条子驱离狗。此后,卢某林便被狗主人挑衅辱骂甚至殴打,一直持续到11月12日。11月12日早上7点多,卢某林在“狮南1网格群(1、2栋)”中讲述了自己被小区遛狗不牵狗绳的老人及其朋友每天早上在上班的路上围堵、辱骂、殴打。

卢某林说,她试图找过物业,“微信上除了让我报警没别的,值班室没人。”她也找过社区,“但是社区也没吭过声,这么长时间过去了,仍然每天被挑衅辱骂甚至被打。”卢某林还公开表示:“老太婆耍赖可以,我拿命来控告,我死了,这辈子她们都别想安生。”“我要让小区再无遛狗不牵狗绳。”次日凌晨,她从所住楼栋的天台跳下身亡。 又是一起本可以避免的现实悲剧,一个“遛狗不牵绳”的事情,是怎么把一个活生生的人逼上了死路?答案是长期的侮辱骚扰、是养狗人的盛气凌人,是社区等单位的无视,才让她选择以死解决。

拿命控告“遛狗不牵绳”,太不值当了,是下下策,这也太脆弱了。被骚扰辱骂这事,完全可以报警处理,给养狗者以法律教训,而不是以死抗争。 如果认为以死抗争,可以刺痛那些挑衅辱骂她的养狗者,那她想多了,这些人不会有丝毫动容的。对于自己做错的事情,不思反悔,而是去围攻受害者,这样的人,你指望她们有道德意识,有自我反思意识,简直是痴心妄想!  

此事的事实,其实很明晰了。这位女子的跳楼,就是小区遛狗不牵狗绳的老人及其朋友辱骂围攻殴打所导致的,这是一个主要原因。 基于这样的现实,警方怎么能不立案呢?这样的不立案,恰恰是对小区遛狗不牵狗绳的老人及其朋友这些越轨者的一种纵容。 根据法律,侮辱他人导致他人死亡的,应对此承担刑事责任,但不是构成故意杀人,而应定侮辱罪,把死亡结果作为量刑得考虑情节,法律上没有明确定性,侮辱罪如果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基于现在的情况,应该支持卢女士家属,走法律途径,追究那些人的法律责任。正如有媒体所言,此事不能只是简单的口头教育和经济罚款了事,一定要依法严惩。

拿命控告“遛狗不牵绳”,此事也是在间接告诉我们,这世上没什么所谓的“小恶”,恶就是恶,随时随刻都可以引发大的危害。对此,社会应该警惕。

还要看到,此事所暴露出来的,还是基层社会公共治理的问题,明明是一个基层社区或者基层派出所就可以调解的小事,却最后演化成了人命官司。“遛狗不牵绳”能引发起这样的悲剧,问题的症结,便不仅仅是“遛狗不牵绳”行为本身,而是基层缺乏化解这类纠纷的主动意愿以及现实能力。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的“枫桥经验”,都说了多少年了,也推广多少年了,要看到,现实中,绝大多数的基层单位,还是做不到这一点。 如果当地的社区和派出所,能遵循枫桥经验,主动介入此事,进行调解,对养狗人的不妥行为,进行及时纠偏,对受害者的心理困境,进行及时疏导,悲剧也就不会上演了。

这件事也是在告诉我们社会:基层社会治理,依然任重道远。

责任编辑:任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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