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新人观澜

李东雪:商标维权,不可变“垄断”

2021-11-25 10:30:16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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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几十家小吃店的商户们求助@大参考,称他们卖的肉夹馍因带“潼关”俩字,被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告了,要求他们赔偿3至5万元不等,想要使用“潼关肉夹馍”这个商标,需缴纳99800元。(武汉晨报)

其实涉及已注册含地名的商标而被告侵权已非偶然之事,之前的“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对“逍遥镇”商标维权刚刚于11月21日晚间被官方紧急叫停。不得不说,打造美食名片本应是一件好事,商标维权“规范发展”却不知为何成了垄断利益的手段,这属实难以令人接受。

对于此次又起风波的“潼关肉夹馍”维权事件,法律博主张新年律师在微博公开质疑表示,“假如这个协会胜了,兰州拉面、沙县小吃、山西刀削面…会不会起而效之?”不得不说,这一疑问并非无理无据。对于接连发生的维权事件,网友同样发出如下,“这些协会是不是都在一个群里呀!这都是商量好的吧!只要一个协会成功,其他协会都跟着分红吗?”一次次类似事件的发生实在令人怀疑是否又有人盯上了资本的“蛋糕”,以商标侵权作为“敛财之道”收割诸多食品营业者的“韭菜”。

申请注册商标有着相应标准,《商标法》中规定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划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如此看来,协会维权看似符合法律规范,但于情于理,地方特色美食有着漫长的发展历史,一股脑将其收入囊中难以让人相信本意真的是为了更好发展。对于协会维权事件,光明日报同样提出了反对看法,“地方小吃归属于所有人,这意味即便地方政府想要规范发展地方美食,也应秉持着公益性原则,而不是借机任由其下属社会组织以法律的名义扰乱市场秩序。”

笔者认为,此类的商标维权不应获得大众支持,法律理应是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民的权益,不应成为少数人垄断市场获取利益的武器。想要美食品牌更好发展并非没有好的方法。比如广具知名度的沙县小吃,非但不向店主收取授权费,还拿出真金白银给予补贴,不得不说更令人拍手称赞。想要打造更好的地方美食名片、扩大地方美食声誉,理应采用更合情合理的方式,而不是一纸传票索要“加盟费”。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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