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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电动自行车使用,“加持”安全与安定

2021-12-13 10:35:37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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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2月9日《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出台后,河北多地采取登记上牌方可上路、禁止进入载人电梯……等管理办法,严格管控电动自行车违规使用行为。(长城网)

近年来,全国各地由电动自行车引起的各类事故逐年激增,已成为不可忽视的“交通隐患”。据统计,仅北京一市一季度内处罚逆行、闯红灯、走机动车道等各类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就超23万起,平均每天约3000起。为了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引导文明出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火灾事故,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河北省出台《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范电动自行车使用,可谓正当其时,十分必要。

规范电动自行车使用是安全之需。目前大量超标电动自行车被生产、销售、购买并在非机动车道行驶,这些车辆和工具在速度、制动等技术条件上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且车辆属性不明,在交通事故定责、赔偿等方面易引发争端,交警执法时经常遇到无规可依的尴尬境遇,急需出台一部规章制度进行规范。出台《条例》,明确每辆上路电动自行车必须上牌,既明确了车辆属性、归属和权责,又做到了执法有据、处罚有章,是用制度来规范骑车人行为的一种正确“打开方式”。

规范电动自行车使用是安民之举。电动自行车作为一种绿色低碳、便捷高效的出行工具,深受人们欢迎和喜爱,但在享受其便利出行优势的同时,电动自行车超载超速、违规抢道、私自改装等行为也饱受群众诟病。《条例》的出台对这些行为也进行了严格限制,其中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禁止从事经营性活动;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其进行加装、改装影响安全行驶的装置......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要想从根本上改善这种情况,必须从制度上对行驶人和车辆进行严格约束,这不仅仅是对行驶人的规范和引导,更是对他人交通安全的一种有力保障,实为安民之举。

规范电动自行车使用需多措并举。安全和发展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只有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才能赢得长治久安、和谐繁荣。规范电动自行车使用看似是一件“小事”,实则最考验城市管理者的智慧和能力。办好这件“小事”需要多方参与,建立以公安部门为主体,多部门参与配合的查处登记工作机制,从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进行精准管控,加大查处力度。采取定点值守与动态巡逻相结合的管控模式,严查两轮电动自行车逆行、闯灯越线、载人载物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教育、引导未悬挂号牌或临时通行标志的电动自行车车主主动登记上牌。坚持建立长效管控机制,拒绝“蜻蜓点水”及“一阵风式”治理,久久为功、善作善成。

规范电动自行车使用仅仅是为群众办实事的冰山一角,政府只有坚持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小事做起,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烦心事”“揪心事”,才能赢得百姓的拥护和赞誉。让规范电动自行车合规使用,这件在推进城市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件“小事”,可以激活为民服务的“一江春水”,真正实现民生福祉惠及更多群众。(何红运)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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