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管窥天下

临期食品热卖,安全不能脱管

2022-03-16 10:34:19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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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反对食品浪费成为社会共识,临期食品市场日渐升温。近日,北京市场上首次出现主打生鲜的店铺,售卖的几乎都是临期生鲜,由于价格比普通商超便宜不少,吸引了大量市民光顾。目前,这样的生鲜店铺已开进不少一二线城市。但在体验新业态的同时,人们也呼吁,要格外关注临期食品质量问题。(3月16日《信息时报》)

眼下,临期食品“热卖”,这是一件大好事,这说明人们对反食品浪费已慢慢地形成了共识。但笔者以为,“临期食品”必须先过“质量关”和“安全关”。如果商家把存有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的“临期食品”销售给消费者,这不仅有违商家职业诚信和商业道德,而且也会威胁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和健康权益。

其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商场可以销售“临期食品”,但必须做到两点:一是须在销售场所集中陈列;二是向消费者做醒目提示。一般保质期在半年以上的,到期前15天内需要公示;保质期两年以上的,最后30天是“临界期”;而保质期仅为一个月的产品,最后三天内则需要明示“本产品即将到期,特价处理”等字样。如果商家未尽提示义务,则涉嫌构成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可见,商家销售“临期食品”,必须遵循“安全至上”原则。

因此,笔者以为,临期食品“热卖”,安全不能“脱管”。一方面,工商、食安等监管部门应积极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对“临期食品”要严监管、严督查,绝不能任凭商家违规销售存有质量和安全问题的“临期食品”,坑害消费者。另一方面,执法部门对商家违规销售存有质量和安全问题的“临期食品”行为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该约谈的要约谈,该罚款的要罚款,该列入“黑名单”的要列入“黑名单”,从而倒逼商家要遵规守法,切实履行买卖契约。

同时,要通过举报奖励制度,鼓励消费者对商家违规销售存有质量和安全问题的“临期食品”行为进行积极大胆检举揭发,以维护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和健康权益。

当然,还需对商家加强诚信教育,既要让消费者拥有对“临期食品”的知情权,又要让消费者拥有“无理由退货”的权利。如此,买卖双方才能避免“临期食品”销售中的矛盾和纠纷。同时,也能确保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廖卫芳)

责任编辑:任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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