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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晓刚:国家助学金被侵占,板子不能只打在学生身上

2022-05-20 10:19:51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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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师范大学官方网站18日发布通报,该校已追回多名已毕业研究生在学期间所享受的全部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并上缴国库。(5月18日中国新闻网)

为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财政部、教育部2013年印发的《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中央部属高校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这一支出全部由中央财政下拨,按月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学生手中。

基本上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培养研究生,没有固定的工资收入就可以申请。国家这一普惠性政策,对于那些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来说无疑是一剂清凉,可以最大程度缓解他们的教育成本支出。不过,也不得不认识到,如何真正将政策用好,避免少发或被混水摸鱼侵占,才是至关重要的,这才是需要在现实中追问的一个话题。

如山西师大此次被追回助学金的学生当中,有四名学生在享受助学金的同时,还享受国家财政供养,也就是说已经是国家公职人员,却在这上面动了歪心思,隐瞒就业情况,继续享受助学金待遇。就现有信息来分析,无法判断是否存在学校故意为之的情况,还有待于进一步调查。但如果对整个事件进行梳理和分析,会发现,学生提供虚假信息、学校评审核查不到位只是表面上的问题,还暴露出高校在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上存在诸多漏洞。

如果说在灵活就业的当下,对已毕业研究生是否就业很难界定,但对于已享受国家财政供养的单位任职,学生已属于公务员行列,学校又如何核查不到呢?非得等到审计署来审计,才发现问题所在。如果是偶然情况,高校对问题的察觉就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存在的核查漏洞就可以确定,以后类似的事件还会不断发生,空留遗憾。不管怎么说,核查的漏洞是存在的,这一点无法掩盖。

教育部出台研究生奖学金制度,目的就是从教育公平的角度上对于研究生进行资助。假如国家这一普惠性政策未实事求是落实到位,就很容易让助学金成为人人皆可啃的“唐僧肉”,对于整个研究生教育改革并无好处。而通过提供虚假信息获取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行为,不仅有助学金申领中“诚实守信”相关规定,更涉嫌侵占国家财政资金。

因此,关注山西师范大学追回多名已毕业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事件,不能只将板子打在学生提供虚假信息、学校评审核查不到位上,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有关部门必须彻查到底,从制度层面修补漏洞、除隐患、防风险,并严厉追究相关人的责任,尤其是相关学生失信行为,起到强有力的震慑作用,确保国家助学金真正落到实处、发挥应有的作用。


责任编辑:任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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