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许霆在出错的ATM机上取出了不属于自己的巨款,获刑入狱!
从无期到五年,到假释,许霆案的进展备受关注。许霆案也成为一个标志性的词汇,其他的类似案件往往被冠以某某许霆案的标记。
许霆虽然提前获释,但如何修缮有关“取款机出错”的法律,仍毫无动静。如何理清银行与公民的权、责;如何保护公民的“无恶意行为”,如何不产生“司法恐慌”,这一切并未因许霆出狱,而获得答案。
27岁的许霆现今觉得幸福很简单,他不想背负父亲所说的,国家的重任,法治的空白。当时他在自己的无期判决书上写道,“一个人只要有一个颗善良的心,正直的品行,在我眼里就很了不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