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没有捉奸的功能
河北新闻网
2010-09-10 09:25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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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丑不可外扬?那都是老黄历了。现在不但家丑可以外扬,而且是在网上沸沸扬扬。

    2010年9月8日,画家“赵庭景美”选择在自己的微博上,直播了将丈夫“北京陈青蓝”“捉奸在床”的全部过程。而他的丈夫也在自己微博上“淡定”地予以回应。“微博捉奸”俨然成了一出比电视剧情节还要狗血的闹剧。

    如果不出所料,“微博捉奸”完全可以写入微博发展史册了。但老实说,这并非是一件多么光彩的事情。与微博反腐、微博举报、微博建议相比,这“微博捉奸”多多少少是俗了一点。其实严格来说,把这起事件称为“微博捉奸”并不妥当,因为是先有的捉奸,后发的微博,微博只不过是一个工具而已,所以叫“捉奸微博记”似乎更贴切一些。

    博客是个人的日记本,微博是个人的发声器。如果没有那么多的粉丝和关注者,将现实中的婚姻纠纷放到微博上进行晾晒,或者适当进行一下发泄并无不可。可既然有了围观的人群,这很显然就不是家庭纠纷那么简单了。正如你在家可以赤身裸体,但如果跑到大街上裸奔,这两者的性质是不一样的。

    小三、捉奸在床、负心汉,用微博来记录捉奸的过程,的确颇具看点。但这种将现实嫁接到网络上的举动却并不可取。严格来说,这种网上喊话的行为与捉奸在床后对着邻居高喊、四处宣扬并无二致。只不过微博传播的更快,产生的影响更大。在微博上实名骂战,无非是想把对方搞臭,玉石俱焚。这其实是一记七伤拳,伤害别人的同时也在伤害自己。

    微博不能解决婚姻纠纷,而网友亦非裁判。现实的婚姻纠纷还需要现实的方式去解决,要么和解要么法律。但透过微博捉奸,笔者想起原来乌烟瘴气的聊天室和论坛,同样也是骂人不断,毁人不倦,艳照横飞,那时的情景同这微博捉奸还真的没啥区别。试想如果这微博捉奸的风气日盛,微博上岂不成了原配与小三论战之所?唾沫与艳照齐飞,口水与正义不断,这微博恐怕就离“三俗”不远了。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讲,既然这微博并非净土,那么该如何监管恐是政府职能部门需要研究的问题了。

    现实的归现实,网络的归网络。有些事儿根本不是网络上能够解决的,比如这捉奸在床。

  (沈阳 关东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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