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志峰:高晓松醉驾,“粪丝”掺和啥?
河北新闻网
2011-05-12 10:08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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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著名音乐人高晓松因酒后驾驶,造成四车追尾。经检测其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3.04毫克,超过醉酒驾车标准3倍。交管部门表示,根据高晓松的酒精检测结果,其已经构成醉驾行为。不久前,高晓松还曾痛批驾车撞人后又将伤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的药家鑫,甚至还义愤填膺地声称:“鉴于西安音乐学院学生集体支持药家鑫,今后音乐界将不接受他们,生命都漠视的人会爱音乐吗?”言犹在耳,高晓松自己就“亲自”醉酒驾车上路了。这是否也同属“漠视生命”的行为呢?高晓松言行不一,也难怪很多人要讥其“自扇耳光”了。

    高晓松醉驾,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估计他现在连肠子都悔青了。然而,还有比高晓松更着急的,那就是他的某些粉丝。在高晓松等待处理期间,负责处理此事的交通支队的办公室电话多次响起,不乏有高晓松的粉丝求情。执着的粉丝对民警说,希望马上放了高晓松,并表示喝酒也不是什么大事。有难缠的粉丝不停致电,都被民警拒绝:“我们凭什么就放人?他这事已经触犯了法律。”偶像出事,粉丝为之牵肠挂肚,这本是人之常情。某些粉丝为高晓松求情,心情也可以理解。但因此而不停骚扰执法部门要求放人并表示“喝酒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未免太过分了——不仅暴露了自己是“法盲”,更是缺乏最基本的是非观念。我不知道这些个粉丝原本就是如此素质,还是因为对偶像过于狂热而冲昏了头脑、丧失了理智。

    在这样一个娱乐时代里,很多名人背后都有一个庞大的粉丝团体。一些粉丝对偶像亦步亦趋、喜怒相随。偶像风光,他们就欢欣鼓舞;偶像失意,他们便愁眉不展;偶像受了委屈,他们甚至比自己被人欺负了还难过。即便是偶像遇到了一些正常的质疑和批评,某些粉丝说不定就要“跳高”,甚而要“喊打喊杀”了。几年前,在下曾撰文对某超女的言行提出批评,这下子捅了马蜂窝了,有人呼朋引伴、发动群众,“谁认识他?哪里人啊?他不怕被打吗?”有人给我扣上一顶“卑鄙小人”的帽子,有人则直接诅咒我“不得好死”。对这样有“暴力倾向”的粉丝,我觉得还是叫他们“愤丝”比较贴切。

    回到高晓松醉驾的事情上来,窃以为,那些毫无是非观念要求放人的粉丝,估计连“愤丝”都不算,要名之为“粪丝”方能形容其无知无德。而现实中,香臭不分、为捧偶像臭脚而不惜放弃道德标准甚至罔顾法律的粪丝,还真不在少数。何止是有粪丝为名人酒驾喊冤,不还有粪丝为吸毒的毒星叫屈嘛。对粉丝,我们应予尊重,崇拜明星和名人是他们的权利,只要不迷失自我便好;对愤丝,我们也大可一笑了之,他们的“愤”更多地展示在网络上,现实中他们大多都还是“乖孩子”——我至今活得好好的,并没有哪个愤丝敢当面向我发难;而对于粪丝,恐怕是要好好教育教育了——任由他们四处“泼粪”,污了他人眼目尚在其次,坏了社会风气则其臭大矣!

   (郑州 乔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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