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忠:“最牛”工资为何以“最蜗牛”的方式去惩罚?

    1月11日《京华时报》报道:2010年12月,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被曝全年人员工资1913万元,人均年薪近30万元。近日,国家审计署披露审计报告显示,该中心2009年和2010年人均工资达32.76万元和30.57万元。被曝光至今,该中心未出现人事变动,仅把其主任从市财政领取的2万元收回。

    与那些年薪仅有一万多元的清洁工或者低收入者相比,这显然是“最牛”的工资了,然而,就目前的结果来看,“最牛工资”所受到的处理,却连“蜗牛”的处罚都没有。

    报告还提及,自2008年7月成立至2010年末,租赁中心将443.69万元“自有物业”租金收入截留至工会账上。即便减掉这443.69万元,深圳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年薪仍然是“天价”。尽管这部分截留的款项也属于“天价”,但相比1913万元,仍然是一个“零头”。那么,“不超过2%的固定比例从政府物业租金收入中计提的业务费、维修费”究竟有没有谱呢?也就是说,这个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的工资额,为什么没有任何制度来约束而信马由缰呢?

    如果与深圳市住房建设局有约定,这个“计提”额度仍然应当在阳光下运作,而不应当由少数当事领导来作“暗箱操作”。如果是“暗箱操作”,别说是30万,两个30万的工资额都有可能,而其中人员的最高工资是74万元,当然这样的工资额度已经超过了“两个30万”,如此不靠谱的信马由缰,又是谁把“缰绳”直接下放给了这个服务中心呢?

    人们还应当警惕一个现象,那就是这种天价工资是“被曝”,而类似的事件也只有“被曝”的状况下才可能为公众知情,否则一切还在“暗箱”当中。如此看来,这些“服务中心”恐怕服务的对象根本就不是人民群众,也不是社会利益,而是他们自己的单位“圈子”。一旦利益脱离了公共利益的方向,一旦只为了小圈子利益服务,国家利益、地方利益、人民群众的利益一概都会成为其截留的个人圈子的“盘中餐”。

    “最牛”工资莫以“最蜗牛”的方式去惩罚。显然,深圳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的“天价工资”现象,根本就连“蜗牛”的处理都没有。“仅仅是把2008年改制后该中心主任仍从市财政领取的2万元薪水予以收回”,如此轻描淡写,又怎么能算得上是一种惩罚呢?他动一个小手指头,就可以把这2万元补进自己的74万元当中去,随便报一次“文体活动费”就可以补偿“损失”,审计者又有什么咒念?面对公权的默许,公众又有什么咒念?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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