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平阴县在全省率先推出公务自行车,至今已半年有余。8日,记者在平阴县委办公大院看到,两小时内仅一人骑公务电动车外出。在平阴县委、县政府大院的车棚里,记者注意到,绝大部分公务自行车已落满灰尘。(2月9日《齐鲁晚报》)
记得去年4月份,平阴县政府推出首批300辆公务自行车的新闻经媒体报道后,“全省率先”、“敢吃螃蟹第一县”等各种赞誉与好评铺天盖地而来,平阴这个并不出名的县城可谓火了一把。谁知才过去半年时间,大量公务自行车已成为摆设,此种情景让人在大跌眼镜之余,不得不对“公务自行车”这一新名词重新思考与审视。
长期以来,“三公消费”耗费了大量的政府财力和公共资源,一直备受公众诟病。为开展公车治理工作,从中央到地方推出了一系列措施,旨在推动公车改革,正因为如此,“公务自行车”才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应该说,实行“公务自行车”试点的初衷是好的,如果得到落实,不仅可以节省财政支出,使公车消费得到有效遏制,还可以大大改善政府的形象。然而,任何好的举措关键看成效,平阴县公务自行车的名不符实,已经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试想大部分自行车躺在车棚里睡大觉,这样的公车改革显然没有丝毫进展,还会在公车消费的基础上增加一笔新的开支,同时也是对政府公信力的严重损害。
事实上,不仅山东在搞公务自行车试点,早在2010年12月,湖北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就推出了一批“公务自行车”,去年4月,四川成都金牛区推出“公务自行车”,去年6月,河南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也开始推行公务自行车……作为政府行为,各地媒体一般都为之叫好,而这样的“好”是否属实,理应打个问号,如同山东平阴县的公务自行车试点一样,推行之初可谓赚足了舆论的掌声,实际成效如何却在记者的暗访中原形毕露。所以,公务自行车试点并非越多越好,各地都搞试点,难免有“跟风”之嫌,如果得不到落实,也就成了政绩“表演秀”,一方面大量购买自行车却只当作摆设,另一方面公务车数量有增无减,这样的举措除了劳民伤财外,实在看不出有任何益处。
今年2月7日,国家发改委等17个部门发布了《“十二五”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提出了开展公务自行车试点。倡导“135”出行方案,即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可以预料的是,《方案》出台后不久,各地必将形成连锁反应。虽然自行车价格不高,但一旦大量购买,无疑是一笔巨额开支,如何进行有效监管,如何将“公务自行车”实实在在地进行推广,而不是成为“表演秀”中的道具,这些都是摆在相关部门面前的一道重要课题,必须科学规划求实效,别让“公务自行车”成三公消费新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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