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车出没 谁该注意?

    2月14日,南京一辆东南菱悦轿车与一辆价值1200万的劳斯莱斯发生碰撞,劳斯莱斯受损严重,初步估算维修费近百万元。菱悦车主是90后小伙,初步判定负全责,可他的车三责险最高赔付仅30万元。(15日《扬子晚报》)

    这已经是今年以来第N起“豪车之灾”。继温州“天价之吻”后,近两周来,发生在豪车上的交通事故接踵而至。谁也不希望事故发生,豪车车主也有损失,但对普通驾驶员而言,越来越多的豪车、越来越惊悚的赔偿,已经成为新的“马路压力”。

    路权是平等的,但与豪车碰撞之后,赔偿数额却有天壤之别。在同一马路上,尽管豪车与普通车所占车道相差无几,甚至排量也无甚差异,但是,其创设的风险环境是迥然有别的——换言之,在风险责任上,同一马路,豪车就是大象,而普通车就是蚂蚁,事实上的不平等昭然若揭。也因此,前几日,北京中洲律师事务所的于德华律师上书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建议暂停对豪车发放牌照,于德华律师认为,此类豪车极易让其他车主赔个倾家荡产,在没有相关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应暂停发放豪车牌照。这个主意尽管有些因噎废食的意味,然而,若不能厘清豪车与普通车驾驶者的权责关系,随着上路的豪车与日俱增,公众的“恐豪情结”只会拉大贫富之间的成见与断裂。

    “豪车的牌照能不能变成红色啊,不是每个司机都认识昂贵的它们呀!”网络上的调侃之语,蕴藏着满腹辛酸之意。豪车出没,谁该注意?豪车上的碰撞风险,固然不比“碰瓷”恶劣,但因豪车上路而强加给公众的赔付责任,显然又失衡了马路上的主体关系。有人说靠保险解决,问题是其实豪车早就属于被保险公司“歧视”的一族,因为“低保费、高赔付”的风险让不少保险公司“HOLD不住”,于是业内人士建议强化第三者责任险,以此担当“穷人的保护神”。办法虽然可行,但道理上还是说不通——凭什么要普通车主为豪车出没的风险而无辜埋单呢?

    解决“豪车出没”的风险,真正的办法在于两个层面:一是强化豪车所有者的责任,在排除主观故意的前提下,车主也应当分担碰撞风险中的部分损失,而不是因为法律上的无责而彻底洗脱干系;二是推动豪车商业险的市场化与强制化,保险公司为什么不愿接纳豪车,无非是货价不对等,那么,不妨增加保险费用,并强制豪车车主购买特定险种,以此解决公众倾家荡产的后顾之忧。此外,设定赔偿上限也不失为可鉴之策。

    制度设计当对“豪车”引发的社会问题秉持起码的警觉,赔偿未必是公权的责任,疏导矛盾、厘清秩序却是职能部门的义务。■邓海建

【责任编辑:赵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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