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 丹:人死才算工伤,这样的工伤伤不起


哈尔滨市香坊区城管局环卫工人张志娟从事环卫工作20年,获得无数荣誉。今年的二月份,“光环满身”的张志娟在清扫大街时,突发脑溢血,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但是现在已经无钱医病。香坊市城管局第二清洁中心表示,人不死不能算工伤或视同工伤,但未曾将送出的七千元钱索回。看到这则新闻,我们不得不感慨,这样的工伤评判标准,真是伤不起啊!

经过法律专家的解读,我们知道,张志娟的情况符合视同工伤的标准,哈尔滨市香坊区城管局应该对此事负责,同时对张志娟的医疗、生活保障得给予赔偿。在社会舆论的压迫下,笔者相信张志娟的事情可以得到解决。但是,在工伤纠纷日益尖锐的今天,社会中还有多少被隐藏的张志娟?

工伤纠纷时常发生,原因有几点,一是老一辈的劳动者不懂法,当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是,不知道用法律来维护自身权益。前段时间有一则新闻报道很好的说明了这一点:河南安阳市汤阴县瓦岗肉联厂的职工就被厂方要求在一份合同上签字,合同上写着,“厂区因生产需要储存易燃易爆原料,如果发生爆炸造成职工伤亡,厂方概不承担责任。”在报道中称,一些老员工直接签署了这一合同,而刚进该企业的年轻员工拒绝签署。面对用人单位不合理的要求,不同群体的不同表现,折射出老一辈劳动者法律意识的缺失。

二是因为用人单位对员工不负责,并且法律对用人单位的约束力不够。不够强硬的法律,让某些用人单位肆无忌惮。当员工在工作中发生事故时,用人单位一味逃避、推脱。这种不负责的态度,不仅违法,也严重伤害劳动者感情。就拿张志娟来说,辛辛苦苦工作二十年,获得荣誉无数。在出事后,用人单位一句“根据规定,人不死不算工伤。”就让张家人独自面对高额的医药费。这样的处理态度,不仅让张志娟感到心寒,也严重打击了其他环卫工人的工作热情。

切实解决工伤纠纷,关键还是在法律。法律应体现对用人单位的约束力,规范用人单位的行为,保障劳动者的权利。同时,也要求相关部门加大法律的宣传力度,采用切实有效的宣传方法,让老一辈的劳动者学法,懂法,能够用法律武装自己。在另一个层面上,解决工伤纠纷,也呼吁用人单位对员工多一些人文关怀。像“人不死不能算工伤”这样的话以后还是不要说了,太冷血。保障员工权益,才可能赢来自身发展。

“人死才能算工伤”在这样无情话语的背后,是法律的失职。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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