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志刚:一把手对“吃空饷”应负连带责任

    5月3日,浙江省永康市在当地《永康日报》上公布了该市机关事业单位自检自查上报的“在编不在岗”人员名单,共计192人,涉及长期病事假、超假不归以及停薪留职人员等8大类。而此前曝光的“山西女商人吃空饷15年变身副县长”的消息,让“吃空饷”在2012年已经火了一把。永康市对长年“吃空饷”公开的态度,让一个曾经安静了一段时间的话题再次引起广泛关注。

    综观古今,“吃空饷”的古代有之,当代为甚,不仅仅发生在永康。“吃空饷”的新闻屡见报端,在不少地方长期存在。这在很大程度上源于一些权力者“公而肥私”的思维。有的单位“一把手”明知单位中存在吃空饷者,不愿得罪人,对相关举报消极处理。更有甚者,一些单位虚报虚领人员工资,集体“吃空饷”,搞小金库,试图套取财政资金。

    “吃空饷”现象久禁不绝,国人痛骂,从一定程度上来讲暴露出人事管理存在漏洞和财政监管乏力的问题,也暴露出法律、法规的缺失问题。而事实上,不是缺乏制度,而是缺乏落实,不是缺乏监督,而是缺乏认真的态度、问责的力度。按照“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的原则,单位“一把手”对单位应负总责;单位内存在“吃空饷”的现象,单位“一把手”理应负连带责任。但从媒体报道的多起“吃空饷”新闻的处理结果来看,单位“一把手”都未受到惩处,更别提严惩了。

    强化对“吃空饷”者和纵容者予以严惩,严格问责制,尤其是对吃空饷有直接责任的“一把手”应负连带责任,要严惩,如此才能使“吃空饷”现象在各地清查中就地解决,否则,单位的“一把手”会以“历史遗留问题”为借口,使“吃空饷”者久禁难绝,一年过了又一年。

   (赣县纪委 庄志刚)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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