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城围剿食人鱼”是“冲动的惩罚”

    7月7日,广西柳州市民称在柳江遭3条食人鱼袭击。柳州官方随后宣布,欢迎市民沿江垂钓参与围剿食人鱼,每条食人鱼可获1000元奖励。据报道,围捕第一天共抓获几十斤鲤鱼、鳜鱼,但一条食人鱼都没有抓到。有网友质疑,政府部门“泛娱乐化”处理生态问题。(据7月11日新华网)

    从时间上算起来,如今已经是文明而进步的21世纪了,然而想不通的是,为何一些地方的执政者,其思想还停留在原始社会,还在崇拜着丛林法则?柳州食人鱼袭击人类,可以全城围剿;那么山东出现了野狼伤人,是否应该全省打狼;山林中有老虎,危害人身安全,要不是全民上山打虎?围剿食人鱼,是“大葱地里长出了蒜苔”,典型的让人觉得奇哉怪也的逻辑!

    自然界有自然界的法则,有其生态链。食人鱼袭击人类,别说尚没有达到威胁人类生存的地步,仅从生物链上来说,食人鱼吃小鱼、伤人,但其也是有天敌的,也是其它更凶猛鱼类的食物。那么大量剿杀食人鱼,是否会打破自然界的生物链,造成一个或者几个物种的灭绝?退一万步说,动物甚至其它生物都是有其在地球上的生存权的,食人鱼袭击人类,为何人类不从自身反思,比如是否破坏了食人鱼的生存环境等,却偏偏利用人的主导与强势地位,对食人鱼进行物种灭绝式的围剿?

    围剿一条食人鱼可获得1000元奖励,更是让人觉得当地相关政府部门是在拍脑袋,在慷纳税人之慨。用纳税人的钱,假保护人类和生态之名,却行的是破坏生态之实,是“围捕第一天共抓获几十斤鲤鱼、鳜鱼,但一条食人鱼都没有抓到”。试问这里凭的是什么?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但重赏之下,也难免会有作假,如果有人从别处买来食人鱼,假说是在柳江里捕获的,政府又该如何处理?如果人们一哄而上,“宁可错杀一千,也不放过一个”。又是否会导致新的生态灾难?

    保护生态环境绝对不是极端的围剿,更不是每条奖励1000元的简单悬赏。柳州相关部门之所以如此头脑发热,其本质依然在于,一些执政者执政意识的错位,管理思维的单一粗暴,在于权力冲动之下,对食人鱼、对自然、继而最终对人类自身的盲目惩罚!(刘鹏)

【责任编辑:赵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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