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体国民提供最基本的养老保障,是政府的责任;而基本养老保障之上的差异化保障需求,应交给市场
我国的养老保障制度从无到有,在改革发展过程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未富先老局面的快速临近,养老保障制度的可持续性面临基本养老保险财政“兜底”压力增大、基本养老保险公平性不足、缴费比例较高、养老保险体系发展不平衡等多种严峻挑战。
随着居高不下的公共养老金支出给养老金体系乃至政府公共财政带来的压力不断加大,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开始,世界各国纷纷对养老金制度实施改革,通过市场来分解政府的压力,即由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分担养老责任。
建立可持续的养老保障制度,必须协调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调动更多的社会资源。
首先,要明确政府和市场在养老保障制度中的职能和分工。为全体国民提供最基本的养老保障,是政府应当承担责任的领域;而对于基本养老保障之上的差异化保障需求,应交由市场机制发挥资源配置作用。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体系初步搭建起了政府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商业保险三支柱的框架。
【责任编辑:实习生韩晓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