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中的“萝卜”要连根拔起

    8月8日《让吏治清明促进幸福广东建设》站在官场风气、吏治环境和社会公平公正的高度,结合广东省发展实际,对中山公务员招考舞弊案件进行了深入剖析、批判和引导。文章意味深长地指出:“我省应当以中山惩戒‘萝卜招聘’事件为契机,推动吏治清明再深入,让每一个公民都能够通过合法的劳动与智慧获得体面生活和尊严,从而成为加快建设幸福广东的积极力量。”换句话说,要加大力度防止“萝卜招聘”现象的产生,还社会、群众特别是平民子弟公平竞争的环境和机会。笔者认为,连根拔起招聘中的“萝卜”需做好以下“三部曲”:

    一是防种“萝卜”。要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严明纪律,对组工人事干部及公务员招聘中涉及的人员进行岗位廉洁教育,为主管、负责招聘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打下“预防针”。要严格依照公务员法和招聘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结合岗位实际情况,合理申报招聘职位,并通过单位初审、所在地区组织人事部门把关、公务员主管单位决定等程序加强审核,确定后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职位招聘报考条件。

    二是识别“萝卜”。要建立健全公务员招聘全程监督机制,从申报职位的条件设定,到公告发布,到资格审查,到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到录用,每一环节都要引入监督机制,构建纪检部门派员全程监督,组织人事干部跟踪追进,广泛发动党员干部群众、媒体参与等全方位监督体系。同时,要畅通投诉、举报等渠道,落实专人负责,加大处理、反馈力度,做到有诉必应、有报必查。如此,在严密的监督网之下,在无数只眼睛的盯视之中,最大限度地促使“萝卜”现形,确保公务员招聘环境风清气正。

    三是惩戒“萝卜”及涉案人员。对于“萝卜招聘”案件,要健全完善“快、严、公开”的反应处理机制。对于公务员招聘过程中出现的任何质疑、蛛丝马迹,都要高度重视,及时介入,迅速调查,从快处理,不忽视、不回避、不推搪。对于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应聘人员,在加强教育引导的同时,按照规定及时处理。对于涉案领导干部,像中山这样,无论人数多少、职务高低,动真格、出硬手,一网打尽,严惩不贷,公开透明,且及时公布案情及其处理结果。土牛(博罗)

【责任编辑:实习生韩晓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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