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云勇:钓鱼岛纷争,中国国内法怎能无所作为

    新华网东京8月15日电 据日本广播协会电视台15日报道,日本海上保安厅当天以“非法入境”嫌疑抓扣了14名中国香港“保钓”人士。(8月16日红网)

    日本警方非法抓扣14名香港“保钓”人士,涉嫌侵犯中国法律。

    其一: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陆地领土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及其沿海岛屿、台湾及其包括钓鱼岛在内的附属各岛、澎湖列岛、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以及其他一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岛屿。”

    日本军舰飞机未经批准,侵我领土,损害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和平、安全和良好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权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防止和制止对领海的非无害通过。外国船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关依法处理。”“外国军用船舶或者用于非商业目的的外国政府船舶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主管机关有权令其立即离开领海,对所造成的损失或者损害,船旗国应当负国际责任。”

    其二: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到中国人家里打砸抢,是什么?“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日本国及日本人涉嫌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玩忽职守罪。人身受侵犯,保钓船受损,领土遭践踏,国旗遭侮辱,难道仅仅是日本国及日本人的过错?明知道我国民众要出海“保钓”,也有民众提出要求,为什么不出动军舰飞机护航?明知道日本军舰飞机非法进入领土,为什么不介入,不实施“紧追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其三: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法关于公民的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到中国领土乱抢乱拿乱砸,日本国及日本人凭什么不赔偿?日本国及日本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中国应该承担补偿责任。“ 因防止、制止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的财产、人身遭受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受益人也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偿。”

    其四: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处罚规定,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钓鱼岛属中华民族神圣领土,在全球众目睽睽之下,日本国胆大妄为,日本人闯我家园,侮我国旗,民族尊严何在?国家尊严何在?

    贾秀东说:“面对中国捍卫主权和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意志和决心,日本的国内法就是废纸一张。”(8月16日《京华时报》:《日本不要再玩弄“依法”把戏》)。这话荒唐透顶,中国人不相信法律,凭什么要求日本人不相信法律?中国如果不依法维护自己的国家权益、民众权益,日本人“依法”维权有何不可?

    说“日本的国内法就是废纸一张”是典型的阿Q心态。日本国内法多次作为中国民间抗日期间受损索赔的依据,中国人除了得到廉价的道义支持,经济上的赔偿、书面上的道歉等实惠的东西基本上要不到。本来就这样贫穷,这样困顿,为什么还要这样前赴后继给发达的日本送去大量的诉讼等费用呢?为什么不提醒民众在侵权行为地—受害者所在的中国起诉?为什么中国的法院不积极引导民众并大量受理这些血泪斑斑的案件呢?

    说“日本的国内法就是废纸一张”是典型的鼠目寸光。钓鱼岛纷争,像台湾当局一样,我们有没有不准民众出海“保钓”?钓鱼岛纷争,我们是不是放弃了依法维权:为什么不准民众提起公益诉讼,为什么不能给以便捷立案?日本人拿法律维权,为什么我们不可以拿法律维权,依法驱逐非法入境者,依法抓捕麻烦制造者?要知道,如果日本实际控制钓鱼岛50周年,按照国际惯例,中国就基本没有什么好说的了。

    日本的国内法绝对不是废纸一张!钓鱼岛纷争,如果我们任由中国国内法成为一纸空文,在钓鱼岛纷争上不能积极作为,我们不但会失去钓鱼岛,而且会失去所有中国人的脊梁,再也不能在世界人民面前挺胸抬头。钓鱼岛纷争,中国的国内法再也不能缺位了,再也不能无所作为了。拿起我们管辖钓鱼岛的国内法,拿出维护主权的实际措施,这样,钓鱼岛迟早会完完整整地回到中国人怀抱,舍此别无他途。

【责任编辑:霍骋远】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段贵珍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2000 - 2012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证030017号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