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军荣:白天公厕遭强奸缘于警惕性不高

    9月3日,东莞一名14岁少女在当地广场公厕隔间内遭强奸猥亵近2个小时。其间,治安巡逻队员未发现异常。保洁员也因隔间门异常反锁两度起疑询问,但均未能将嫌犯吓跑。9月8日,嫌犯被警方抓获。受害人称她不敢呼救,因为嫌犯威胁她如果出声就弄死她。(9月10日《南方都市报》)

    大白天的,一个花季少女竟然在公厕遭遇强奸,这是令人痛心的,虽然这位少女因为害怕,让犯罪嫌疑犯得逞,但却不能指责这位受害人,毕竟她还是保住了自己的生命。如果真的敢呼叫,这位犯罪嫌疑人可能真的会动手杀人,这也是有可能的,毕竟敢大白天强奸的犯罪嫌疑人,极有可能是丧心病狂的人,极有可能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其实,在整个过程中,保洁员也是发现了异常,且三次起疑,但因为警惕性不高,虽然有疑问,还是将最佳的机会给丢了。如果保洁员能够有较强的警惕性,能够及时和警察联系,可能结果就不一样了。更重要的是,案发公厕在广场的一角,公厕前方是一条马路,公厕的一侧是塘新社区的办公大楼。就在离女厕入口不到10米的外墙上,还有一个110巡逻签到箱。每天平均2小时就会有治安员巡逻到这里签到一次。就在案发当天上午10时许,有治安员巡逻至此签到过一次,当时正值案发时间,治安巡逻员却未发现异常。未发现异常,可能只是例行公事,了草巡逻,如果巡逻工作细致些,也极有可能发现问题。

    犯罪嫌疑人给受害人造成的伤害是极深的,可能会影响到一生的幸福。这是我们最不希望看到的。然而,如果我们多一些警惕性,就少一些受害者,就少一些伤害。

    打击犯罪分子,需要警察的努力,将工作做得细致,做到实处,而不是流于形式,同样是巡逻,一般人可能发现不了问题,但警察却不一样,因为他们炼就一双识别犯罪分子的火眼金睛,问题的关键在于有没有责任心;打击犯罪分子,需要群众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发现有疑点,该及时报警,你的迟疑可能就会害了一个宝贵的生命。更重要的是要严惩犯罪分子。

    白天公厕遭强奸,或许是个案,但也曝露出诸多的问题,最需要做的就是吸取教训,让犯罪分子没有得逞的机会。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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