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救援现场
15日7时50分,(黑龙江)双鸭山市集贤县二水源旧办公楼发生部分坍塌,事故造成六死两伤。记者18日从集贤自来水公司办公楼倒塌事故处置工作组获悉,目前赔偿标准仍未确定,事故原因正在调查。记者在现场看到,坍塌的办公楼由砖和水泥砌成,主承重结构上并没有钢筋加固。现场救援人员介绍,整栋楼没有使用一根钢筋。(新华网2012年10月18日)
政府工程偷工减料,这已是公开的秘密。但有听到过用小号根钢筋用替代小号根钢,用劣质钢筋替代规格钢筋,以及在布钢筋时于疏密度上作文章,如筏板基础钢筋工程每6根钢筋偷了2根。从没有听说过现代建筑不用钢筋,就盖起了6层大楼。“世界上,只要有了人,什么人间奇迹都可以创造出来。”这是毛泽东著名的论断,曾经风靡中华大地。时至今日,竟然被活学活用到建筑领域的偷工减料上,实在令人叹为观止!
黑龙江集贤办公楼,全楼未使用一根钢筋加固以至倒塌,问题出在哪一个环节?到底责任在谁的身上?这恐怕很难分得清楚。类似承包工程的包工头,来路无外乎贪官的亲朋好友,或者贪官的亲朋好友的亲朋好友;或者通过各种途径搭桥引线上来的人。这种人要揽到工程,就要和清兵扬州七日那样“抢钱抢粮抢女人”,送钱送房送女人,过程惨烈。包个工程,资金很大一部分都会回流到发包方领到手里,各种人情都要给,还要孝敬监理,包工头为减少建设成本,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就成为不二选择。
但像集贤办公楼承建包工头这样,把整栋楼的钢筋全部掏空的现象还是极为罕见!如此胆大妄为,视生命为儿戏,赚这种黑心钱,难道不怕屈死的冤魂找上门来?
惨剧的教训极为深刻。笔者以为,处理类似的案件,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才能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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