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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福:敢于吃螃蟹,更要敢面对质疑

    10月17日,有网友在浙江桐乡当地论坛上发帖称该市公证处的领导们去阳澄湖吃了次螃蟹,公款报账16万元。桐乡审计局办公室主任表示,网帖上的内容基本是真实的。(10月19日《钱江晚报》)

    金秋送爽,正是吃螃蟹的好时节,某地的这些位领导的确懂得享受生活。这件事之所以引起网友的沸腾,无疑和“公款消费”相关,试想拿老百姓的钱去帮老百姓吃螃蟹,这怎么都说不过去。但是,网友们也别忙着声讨,我们先来理清他们是谁,怎么公款消费,他们错在哪里。

    公证处是什么单位?该市公证处2002年转制,属司法局下属一个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员工拿效益工资,财务独立核算,实施工效挂钩的收入考核办法。通俗来讲就是,虽然挂靠一个政府部门的牌子,却是一个自负盈亏的事业单位,“生意”好收入就好,反之便没钱。如此说来,他们的财务收支与网友理解的“公款”有一定的区别,并非是拿老百姓的钱帮老百姓吃螃蟹。

    如果认为他们花钱大手大脚天经地义,也不可取。资料显示,该地公证处的收入十分可观,正式编制人员的工资成几十万,而这样的收入很大程度上源自该单位的“垄断性”。挂靠政府部门的牌子,却实行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这样的“生意”简直是旱涝保收。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花钱吃螃蟹很正常,谁让他们收入如此丰厚,不花销反倒是怪事。而问题也便在此,他们的财务收支是否受到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现实是该地公证处的确存在管理、运作不规范的情况,在给上级主管部门上报的审计报告中,收支状况并不明晰,对此审计局负有不可推卸责任。另外,关于公证处的运作,网友曾有“吃闲饭,赚大钱”的议论,此说法虽然偏激但并非空穴来风,因此对于公证处的现实运作情况,所属的审计局等部门应当有所作为,从办公水平、价格制定、财务管理等方面,切实行使监管职责。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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