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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腾洋:周口“平坟”宜缓不宜急

    从今年5月开始,河南省周口市开始了一项为期数月、颇受争议的“平坟复耕”工作。周口市委一名宣传干部称,200多万个坟头先后被平掉。(2012年11月21日,《新华网》)

    众所周知,河南作为全国的农业大省,其粮食产量占全国的1/9、油料产量占全国的1/7、牛肉产量占全国的1/7、棉花产量占全国的1/6,土地保有量对于河南的重要意义可想而知。同时,河南又是人口最多的省份,与众多的人口相比其拥有的占总面积55.7%的平原和盆地优势就难值一提。

    我们的国家人多地少,为守住土地红线,殡葬改革工作不仅有着很深远的意义,还是对科学发展观的深入体现,应该说河南的探索也可以算得上是一个超前的决定了,不仅仅是河南在全国范围内都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但是,有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坟”于中国人来说不是一片平常无奇的土堆,而是心中最神圣的精神依托,千百年来国人都相信逝去的长辈会在阴间照看着子孙,荫护着子孙的平安和昌盛。中国人也讲究入土为安、死者为大,扒坟、掘墓一直被认为是伤天害理的缺德事,是对逝者及其后代最大的侮辱。

    应该说殡葬改革、移风易俗,我们的国家几十年间都在持续的努力着,火葬、薄葬取代土葬、厚葬是必然的结果。但是,这一切的实现必须是建立在民众自由的基础上。

    而想用短短三年时间就骤然改变几千年的传统,显然是不太可行的事。即使周口市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将200多万个坟头平掉的巨大成绩,但仍然难以掩盖住“贪快”所带来的巨大负面影响,铺天盖地的口诛笔伐就是最有力的证明。

    若想真正将殡葬改革改革到位,必须先要移风易俗,让人民慢慢接受文化风俗教育,绝对不能操之过急,更不能动用公权强加于人,违背传统人伦。

    11月16日,中国政府网公布国务院第628号令(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将《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修改为:“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其中,最值得关注的就是将“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这一条款取消。

    国家《殡葬管理条例》的修改最大限度的体现了人文精神,同时也是对周口的启示,停止“平坟复耕”等待新的政策的周口最应该做的是先将公益墓地配套到位,然后逐渐对民众进行思想引导,而非火急火燎的去“平坟”,周口“平坟复耕”宜缓不宜急。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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