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

刘昌松:劳教“探儿母亲”岂可如此随便

    “想关就关想放就放”的劳教,其背后的理由可能公正吗?

    北理工研究生郭大军的母亲赵梅福来京看望他,却被兰州警方遣送回甘肃省女子劳教所。收到的还是2010年5月14日签发的劳教通知书。兰州市公安局劳动教养科的刘科长向记者表示,此次劳教是继续执行2010年的决定,与其11月期间在北京的行为无关。(11月21日《北京青年报》)

    撇开劳教制度本身是否合理不谈,即使以现行劳教制度来看,该案也充分暴露出兰州有关部门的执法随意。

    首先,当年因病暂缓劳教的决定就于法无据。兰州劳动教养委员会2010年5月对赵梅福做出劳教1年的决定,赵在劳教所待了一个星期左右,当地即以其身体有病为由,做出暂缓劳教的决定。赵梅福及家人未见到暂缓劳教决定书,也不知道是因为得了什么病而不适合劳教。

    《劳动教养试行办法》并无劳教人员因病可以“暂缓劳教”的规定。《办法》只是规定,对已劳教而发现“病重的,经主管劳动教养机关批准,征得家属同意,通知当地公安派出所,可以所外就医。”这里使用的是“所外就医”,而非“暂缓执行”。

    其二,现在再行将赵梅福劳教同样没有依据。赵梅福当时所患何病有关部门说不出来,现在又有什么诊断证明其病已经痊愈?何况,就算罪犯在监狱服刑,因病暂予监外执行(以便于治疗)时,其监外执行的期间也是算作服刑期的;现在倒好,赵梅福被“因病暂予所外劳教”,原本2011年5月6日便“劳教期满”的,但在其期满近1年半以后,又被莫名地送去教养了,且期限还是完整的1年,连已经执行的一段时间也未折抵。

    对赵梅福当初被放,她的儿子倒是提供了一个“解释”——当时“找到媒体,记者报道了我们家的事情,当地政府可能是迫于舆论压力才放人的。”如果此说属实,那当地“想关就关想放就放”的劳教,怎么能让公众相信,其背后的理由是公正的呢?

    重庆因转发微博被劳教的村官任建宇已被释放,也希望兰州方面尽管查清赵梅福被劳教的真相,早日依法还这位母亲一个公道。从兰州方面自创的这种“暂缓劳教决定”,也可见劳教制度在一些地方被滥用到何种程度,该是改革这种不合理制度的时候了。

【责任编辑:霍骋远】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段贵珍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2000 - 2012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
  •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报警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