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网帖称洛阳一店铺老板殴打一名11岁的童工,并致其不治身亡。昨日,洛阳市公安局消息证实,目前,该店铺老板已经被刑拘,具体的细节正在求证。(新京报12月18日)
打死谁都不应该,何况是一个童工呢?这个老板很歹毒,可以和周扒皮殴打高玉宝相提并论。高玉宝在旧社会还能活下来,这个童工在新社会却无辜送命、活活被打死,这实在是可恨可悲,可耻。让人感到可恨可悲的是,这个类似于周扒皮的老板明明知道失手也会打死人,一个大人也有可能被活活打死,更何况是一个未成年的小孩呢!让人感到可耻的是,现在解放数十年还有这种类似家法处置的现象出现,这真是社会的悲哀,到底为何?
死是一种无可奈何的事情。这个童工虽然犯了一些过错,但也不应该往死里整他、死里打他。打死人是不是好吃。好吃就让他吃下去。这种人吃人的社会,哪里是文明社会、法治社会呢?就是国家审讯一些犯人,也明令禁止刑讯逼供。这个老板违背国家法律,擅自动用家法、私法,打死一个未成年的童工,这实在是天理难容,死有余辜。不幸的是死之无奈,所幸的是该老板被抓,必将受到按法律严惩。
需要反思的是有关部门为何不严肃查处社会上一些歹毒的老板,吊销他们的营业执照呢?只要那些歹毒的老板一天不查除,有些人的性命,特别是一些打工者的性命就有可能岌岌可危。前不久,在汕头就发生了一起死亡十四人的特大纵火案,起因是这个工厂老板私自克扣一个打工仔伍佰元钱。因而,政府应该通过立法明令禁止不法商人从商,明令禁止不法商人违法招工继续扩大生产;今后凡是违法商人都应该一律在有关部门备案、审查,并且主动接受政府、群众的密切监控。
社会主义经济是法制经济,发展市场经济,首先必须依法治理好这些歹毒商人,这是血的经验与教训。如果我们对这些歹毒商人治不好,就会导致官员腐败、黑社会势力泛滥、打工者生命岌岌可危。可以说,不治理好这些歹毒商人,就难以从长远上规范整个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构建起一个科学文明和谐的新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