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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永芳:人大“与各方争权”从何说起

    3月9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印在全国人大北京团全体会议上表示,要把权力装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笼子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需要更好地坚持和运用,每个在人大工作的同志要为这个制度好好工作,不能挟制度以强化自身的权力去和党委、各方争权力、争地位(3月10日人民网)。

    乍听此言,不禁错愕:“人大工作的同志”指的是谁,人大机关,还是人大代表?人大及其代表竟强大到足以“和党委、各方争权”了吗?

    从法理上看,人大本来就拥有最高权力,无须与谁争权。宪法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人民的代言机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权力机关,包括“一府两院”(政府、法院、检察院)在内的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均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宪法同时还明确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共同遵守。而党委自然属于“各政党、各团体”之列。除非人大已经大权旁落,否则根本就不需要“与党委、各方争权”。

    从现实看,人大在代表人民行使“最高权力”方面,做得不是太强了,而是远远不够。杜主任自己也表示,要把权力装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笼子里,并提议要好好思考一下这些年人大制度“这个笼子在预防腐败中具有什么地位,发挥的作用够不够”。倘若时刻警醒自己不能与笼内之虎争权,这笼子的铁条恐怕就只能软化为纸糊的了。就在同一天,北京市市长王安顺已经坦承,政府在对人大负责、受其监督方面做得还很不够,今后将主动自觉听取代表意见,增强代表议案和建议案的办理实效,并保证代表参加行使权利的活动。既然如此,“挟制度以强化自身权力”又从何说起?

    众所周知,对于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需要的是鼓励他强筋健骨,自身先硬起来、以便有力气去履行“打铁”之责,而不是反复强调要他切莫动用暴力伤了拳王泰森。除非,这是在委婉地提醒他不要去以卵击石;又或者,这是在委婉地回答那位胆敢提议要将税收立法权收回人大的代表们,类似提议有争权之嫌。可,本来就是人大自己的权力,何来与人相争之说?

    鉴于众所周知的现状,无论人大代表还是“人大工作的同志”,若真“要好好工作”,当务之急不是乖乖地把自己修炼成“不与党委争权”的党代表,而是代表人民理直气壮地争回本该属于自己的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和任免权。这,才是对人民负责,才是谨守自己作为人民代表的本分。至于“不与党委、各方争权”,委实还远远没到必须提上议事日程、作为首要目标的地步。不知杜主任以为然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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