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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建邦:猪"砷"之惑,请农业部说清楚

    北京晨报3月21日报道:农业部20日发布消息称,上海市兽医饲料检测所日前采集了30份从黄浦江及上游水域打捞的漂浮死猪的组织样品进行砷检测,所有样品均未检出砷。

    “猪投黄浦”事件持续发酵,在舆论喧哗的声音中,一个可怕的流言不胫而走:养殖户求卖相好给猪喂有机砷,猪大面积死亡缘于砷中毒。在这流言在网络上不断流传,后来也有媒体予以报道之后,我们终于看到了农业部的官方回应:黄浦江漂浮死猪未检出砷。然而,细看之下,农业部的回应,还是难解猪“砷”之惑,农业部很有必要以真诚的态度作出更为准确的回应。

    此前,官方解释死猪的原因,是因为天气寒冷,这种说法,公众实在是难以认同。相比之下,流言中的猪死于砷中毒,比猪“冷死说”,至少在常识上似乎更为合理。而猪“砷”之惑,之所以引人关注,更在于人们基于食品安全之下的对砷中毒的强烈恐惧感。现在,我们看到农业部对此的回应,一方面强调“黄浦江漂浮死猪未检出砷”,似乎意在消除公众对砷中毒的担忧;另一方面强调“有机胂”作为药物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至少,农业部已经承认猪饲料中添加“有机胂”是当前业界的常态。虽然农业部在回应中,解释了“有机胂”与“无机砷”的差异,“通过饲料添加剂进入动物机体的有机胂,基本以原形从粪便排出,规范、合理使用,不会造成残留超标”,“ 截至目前,尚没有足够科学数据表明有机胂在动物体内、环境中可能会转化为无机砷,也没有足够的科学数据证明规范、合理使用有机胂饲料添加剂会带来食品安全风险”云云,似乎说明了饲料中添加“有机胂”不会影响到猪肉的食用安全,无害公众健康。果正如此吗?

    现在是网络时代,公众通过网络不难检索到饲料中添加“有机胂”的相关文章。参阅广东省农业科学院蒋宗勇在《警惕饲料添加剂—有机胂的污染与危害》一文,我们就不难看到,农业部所言“1964年美国FDA允许应用于饲料”是事实,“1983年正式批准作畜禽促生长添加剂”也是事实。然而,一个更为重要的事实是,“目前欧盟、日本等先进国家都先后禁用砷或胂制剂作为饲料添加剂。美国最大的家禽生产商泰森食品公司于2004年停止使用含砷添加剂。”可见,农业部所云“是目前在世界多个国家畜禽养殖业中依然应用普遍,且用量较大的物质”,绝对不是事实。对此,还请农业部作出解释!

    农业部所云“参照国际的做法,我国于1993年和1996年分别批准氨苯砷酸和洛克沙胂上市使用,允许作为饲料添加剂使用”,是事实。可是,还有一个更重要的事实是,农业部在2001年《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饲料使用规则》中已经规定,“不允许在饲料中添加有机胂制剂”。而且在《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08)》和《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10)》(征求意见稿)中,也找不到“有机胂”类型的添加剂。农业部对自己本部制定的政策法规,肯定非常熟悉,农业部为何要强调“我国于1993年和1996年分别批准氨苯砷酸和洛克沙胂上市使用”,偏偏对后来作出的禁止规定视而不见?一定要请农业部说清楚!

    猪“砷”之惑,事关公众食品安全,事关农业部的公信力。农业部一定要本着诚实的态度,给公众一个准确而清楚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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