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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杨:“戴罪”还能当选,政府和百姓都放心吗?

    云南陆良村官王培森曾在担任召夸镇新庄村委会党支部书记期间因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网友曝光他2007年高票当选村委会主任时正在“戴罪”。陆良县政府19日证实确有其事,选举符合法律规定。今年他再次成为候选人。(人民日报 5月19日)

    法律规定,年满十八周岁,是中国公民,且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都可以享受被选举权,从新闻来看,村官王培森确实符合这个条件,于是,当地政府就可以理直气壮的说,他的当选正是百姓所想所愿的,由此堵住悠悠众口正是非常合适。可是我们也看到了,村官王培森一开始被判刑就是因为在任上的时候受贿,这样的人还能那么快就获得百姓的信任吗,能让政府放心吗?显然是不能的,虽然官方给出的选举流程都是符合规定的,可是还是不得不让人怀疑,这合法的背后肯定是有什么猫腻。

    在“戴罪”上任的新闻被曝光之后,网上一片质疑,都让政府出面来给个说法,现在官方给出了合法的说法之后,网友又是一片骂声,都说“官字两个口,一口欺上,一口瞒下”,在这个对待官者“宁可信其贪,不可信其清白”的时代,官方在自证清白的时候,只给出法律依据显然是不能服众的,如果想要让人们相信王培森是真的获得百姓认可才当选的,那么请拿出他有政绩或者有能力的真凭实据来。

    一个人能当选最贴近基层百姓的村官,最基本的条件就是得到百姓的信任,只有百姓觉得这是能够为自己做主,能够为自己谋福利的人了才行。其次是要让组织放心,一个有前科的人,连个考察期都没有,直接又走马上任了,这样的人真的是才能高到逆天了吗?

    归根结底,还是有很多地方让人不放心,而官方给出的证据又非常不详细,口说无凭,至少要拿出点真东西来给人看。而且当地政府不要只给出一句合法就以为能推卸掉责任,录用了“戴罪”的干部,这说明当时审查的就不仔细,或者说根本就是明知故“录”,这样的做法怎么能让百姓信服,政府的公信力能不下降吗?

    不是说犯过错就永远不能翻身,可是东山再起也要有真本事,让政府和百姓都放心才是正途。政府也要做好自己的工作,不要稀里糊涂的放纵,出事了也不要表面官话的敷衍,官字两个口,要为老百姓代言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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