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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博:“老人被狗咬死”呼唤“公权耻感”

    据媒体报道,27日,遵义62岁晨练老人被两条杜兵猎犬袭击身亡,老人被恶犬撕咬并拖行10米远,警察也不敢上前施救,又请特警支援。网友称特警来没击毙恶犬,最终由狗的家人套走。事发康海花园小区后山,狗主人已被刑拘。(5月30日国际在线)

    针对恶犬伤人致死事件,遵义党政一把手迅速作出批示,要求红花岗区委、区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积极反应,及时有效开展善后工作,并对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犬只管理以及相关事宜提出明确要求。可以说,当地政府该做的和能做的都做了,再多的苛责终不免起哄的矫情,于老人家属内心平复的实际作用有限。

    不过网民似乎并未就此罢休,热议的焦点有两个:“特权人家嚣张狗”的社会怪状和“打狗看主人”的畸形心理。前者已经见怪不怪、习以为常,后者因为“警察”的特殊身份广为诟病。“稳慎”的警察摊上大事儿,舆论的巴掌打的不是个人的脸,而是官场心态的奴性。“打狗看主人”,可怜的是“狗”,可恶的是挥起打狗棒的“人”,而可望而不可及的则是那幕后的“主”。“狗‘主’人”挤兑“人‘打’狗”,非人与自然有多和谐,而是人格的悬殊,更是时代的悲哀。

    或许再没有比中国社会更适合“打狗看主人”存续的土壤,因为“明哲保身”已箴言般地融入了国民的文化心理,随着政治形势的变化及“主人”权力的长消,同一条狗,也会一损俱损。须知道,在中国特有的文化生态中,“痛打落水狗”也是一种政治上的与时俱进,它承载着官员的“忠心”与“识时务”,来不得半点含糊和延宕。

    其实,“打狗看主人”和“痛打落水狗”,本质上是“站队”的一种,在官言官的话,也许还当真无可厚非。但在新媒体时代,特别是中央高层力主改革、高调反腐、倡导“权为民所赋”的新形势下,传统的为官之“道”已被凸显为“公权耻感”的缺位,而公众也被释放了更多挑剔这种缺位的话语空间。这见证着中国社会的进步。

    “公权耻感”,是公务人员的伦理底线,特别是在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关键时刻,胆小怕死或许情有可原,但因为估计所谓领导指示、领导势力、领导心情以及个人的政治得失而罔顾一条条鲜活的人命,就断断不能被原谅,甚至被舆论的唾沫淹死也只能算自作孽不可活。因为我们的公务员队伍,不需要政治上的投机者,纳税人的钱养你,是让你做公民的仆人,人民的守护神,而不是领导的家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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