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歉的艺术,可以细分出很多门道。但也有和很多事相通的一点,那就是“心诚则灵”。这话听着玄乎,好像江湖术士在街头忽悠善男信女的万能借口。不过,就道歉这事而言,还真就是这个理儿。行动永远胜于口头承诺,起而行优于坐而论。
延安城管“跳起踩头”事件,当然也适用此理。前段闹得沸沸扬扬,那段暴力执法视频和单独截取的踩头的GIF动态图,在网上疯传,微博上更是热议如潮。群情激奋,道歉是必须的吧。
这个端午节,终于迎来了这个事件一个阶段性带有一些致歉性质的说明文件。可惜,致歉方似乎和舆论预期有所出入,最该致歉的打人城管并不是公开信的发布人,相反遭踩头的受害者刘国峰竟然在公开信里表达了部分的“歉意”。这封本该为此事画上句号的公开信,重新激起了舆论关注兴趣。只因这表态公开信被指官腔,网友怀疑此信是政府的公关举措。(6月12日《南方都市报》)
何为“偷鸡不成蚀把米”?假如这信真是官方授意,那这就是前面这句俗语最好的注脚了。可是,刘国峰只承认公开信是受他委托发布的,但却未回应“被公关”质疑。这让我们也不好妄下断言。但是,合理怀疑还是可以的。因为任谁看到“致广大关心‘延安5·31事件’网友的一封信”,都会犯嘀咕。就这毫无私人情感因素的标题,没一定公文写作功底,都难以驾驭。
而“我也有一定责任”,以及“部分不切实际的传言,对一些人造成了不公正的伤害,也引起一些社会不安定的因素,同时也对城市形象带来负面影响”这样的表态,就更让人摸不着头脑了。而若归纳这信的中心思想,孟非总结得很到位,“城管打我是有一定道理的;善后我是满意的;延安形象才是最重要的”。
这样的公开信,确实让人莫名其妙。极端点说,可能只有那些有受虐倾向的人,在受到无端的暴力对待后,才会公开发出这样处处站在施暴者角度的表态吧?一个商贩受到城管的暴力执法,这个挨打的商贩到底怎么伤到所谓的“城市形象”的呢?
作为一个心智正常的人,怎想都是暴力打人的一方更有损形象吧,如果还是有着一定“执法权”的公职系统?而随后爆出的当地城管系统的超标车和超标楼,这才是伤害政府公信和地方形象的顽疾吧?
所以,如果以上问题解答不了,这封公开信所想达到的引导舆论、维护形象的初衷就很难达到。就当这信是刘国峰亲笔所书,那么也只有“当时我如果能冷静处理,不要太过冲动,也许可避免肢体冲突”这句是发自肺腑的理性反思。而其余超出个人范畴,甚至上升到城市形象的所有表态,都已与发言主体不符,更遑论那充满官腔的表达,更是让人错愕甚至反感。
而如果是当地官方想借此信道歉,那么道歉艺术显然也十分拙劣。至少这种“双簧式”致歉没有表现出一点悔过诚意。而只有诚挚致歉真心悔改,在日常执法中,文明理性,依法而为,才是最好的形象公关。这已经被无数次类似事件所证明,为何总有人舍本逐末,无视公众智商和情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