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

【观点2】刘 磊:公开信遭"公关"绑架,政府脸面何存?

    就在端午假期到来,延安城管临时工跳踩商户头部事件逐渐告一段落之际,一篇名为“致广大关心‘延安5•31事件’网友的一封信”的网帖,再度引发激烈争议。作者以被踩头者刘国峰的口吻,称“我也有一定责任”,希望“不要因为这样一个特殊事件否定延安革命圣地的形象”。(6月13日新华网)

    纵观“延安5•31事件”本身,乃是城管人员暴力执法所引发的一场“闹剧”。受害人已被妥善安置,相关单位和执法人员,已经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到此,该事件基本就结束了,应当退出舆论舞台了。未曾想,一封类似道歉的公开信再度把延安置于舆论的风口浪尖。作者以刘国峰的口吻,称“我也有一定责任”,希望“不要因为这样一个特殊事件否定延安革命圣地的形象”。这样一个“官样文章”的调调让人实在摸不着头脑。虽然刘国峰曾承认委托他人发表公开信,但在6月12日,刘国峰回应媒体时称:“信不是我写的,不代表我的意思。”并表示身旁有延安市城管局安排的专人陪护,“不方便多说”。由此可见,网友质疑延安官方在进行政府公关,是有迹可循的。

    延安5•31事件固然让延安官方不舒服,毕竟是有损“脸面”的事,但这不是受害者造成的,相反,是政府监管的失职,才会有如此丑态。借受害人之手来挽回“面子”,这是何道理?是以大欺小吗?如此,政府的脸面何存,公信力何在?

    笔者认为,在公开信事件中,政府方面显然担任了不光彩的角色。一个小小的个体户要想在延安市经营下去,城管可能不敢找碴了,但必然绕不开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啊,守法经营、照章纳税尚可,如若出一点点问题,必然被揪住小辫子不放,到时就不是写一封公开信的问题了。如此看来,受害人刘国峰的态度就可以理解了。显然,隐性权力的示威,让受害人不得不屈服。政府部门成了“官老爷”,百姓成了低眉顺眼的“丫头奴才”,可悲、可叹!

    诚然,在处理“延安5•31事件”过程中,延安市方面行动也算迅速,该道歉的道歉,该处罚的处罚,做出了高姿态。但想通过不伦不类的公开信来找回“脸面”,着实有点本末倒置了。提高政府公信力,源于权力运行的公开、公正、公平。如此“公关”之举,只能让政府脸面荡然无存!

分享到
更多
【责任编辑:霍骋远】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杨建国 联系方式:18931159383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2000 - 2013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
  •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报警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