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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文斌:“6岁女童赤身乞讨”别说“无能为力”

    7月2日下午,微博上一条小女孩赤身躺在南京马路边的照片,引起了极大的社会关注。而在6月26日、6月28日,曾有两位市民就此事报过警。可是,警察来了却表示“无能为力”。昨天上午,记者再次来到网友见到小女孩的地方,巧合的是,她正坐在路边乞讨,身旁还跪着一个赤膊的中年男人。面对市民的指责以及救助站社工的询问,男子不作任何解释,只是不断重复着“这是我的孩子,我不需要救助”。(7月4日《现代快报》)

    6岁的孩子,本是天真烂漫,本还在幼儿园读书,以后的人生之路还很长,可这个孩子却是赤身抽烟街头乞讨,其暗淡而又灰色的人生是可以预见的,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辗碎她人生的就是她的亲生父亲,之所以让孩子这么赤裸着,是为了多讨点钱。那实在是人间悲剧。

    这个“男人”虽然遭遇生活不幸,老婆在四五年前跑了,家里穷,但却不是非人道对待自己孩子的理由,这个“男人”身强力壮,却不愿意干粗重活,不愿意工作,只因太苦,也不愿意接受任何救助,就这样让自己的孩子充当了乞讨的“工具”,这样的“男人”实在不配称作“男人”和“父亲”。

    带着自己的孩子乞讨,让孩子赤身乞讨,各部门都说难管,连警方都说“

    无能为力”,似乎这个孩子只能“呆”在街头乞讨了。从表面上看,管起来的确是很棘手,而判其虐待罪也比较困难,因为不符合虐待罪法律要义。可这个孩子难道继续由所谓的“父亲”管教?难道任由她的“父亲”毁了这个孩子的一生?

    其实,对孩子的救助不是“不好管”,而是缺乏“主动管理”的意识。正如专家所说,警方最该介入。虽然判这位“父亲”虐待罪有困难,但他却是违反了反未成年人保护法,而且强迫孩子不接受救助,并且利用孩子赤身裸体赢得同情,以致多赚钱,已经是没有羞耻心了。当孩子的监护人已经承担不了“监护”的责任,社会和法律应该承担起来。不能眼睁睁地看着这个孩子继续被“毁”下去。

    利用自己的孩子街头乞讨,虽然不多,但同样不可容忍,特别是当孩子已经是被处于人生边缘化的程度,再不拯救,就晚了,我们还通缉用“无能为力”来推脱吗?

    面对那么幼稚却充满矛盾的孩子,谁能忍心?不要再说“无能为力”了,不仅孩子伤不起,整个社会都伤不起。已经有孩子饿死了,不能再这个6岁的孩子再继续被糟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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