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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金明:为政者应人人“签字背书”

    日前,国资委纪委书记强卫东就中国铁建8.37亿元业务招待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时表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作出重要指示,要求认真核查,对存在问题要严肃处理,并要求国资委纪委书记强卫东和中国铁建纪委书记齐晓飞在核查报告上签字背书报结果。

    其中,“签字背书”一词颇为新颖,也格外引人注意。据悉,“签字背书”是王岐山同志提出的要求,即由监管责任人在核查报告上签名后上报,以利监督和责任担当。这实为进一步靠实领导干部责任、强化担当意识的新举措。

    对领导干部来说,比较熟悉的是大笔一挥,在各种请示、报告、申请上签字,想来必是一挥而就、意气风发;而这次要在审查报告上签名,就有了一份别样感受——好似签下“军令状”,工作抓得不到位,追查下来,责任人一目了然,再也容不得半点推诿塞责。如此看来,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一把手”,“签字背书”这一新举措就意味着承诺和责任:让他们感到沉甸甸压力的同时,又有了一抓到底的动力,因而十分必要。从另一方面说,“签字背书”也是对一些人不作为、乱作为、为所欲为、胡作非为的刚性“禁令”和心理震慑,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一种创新做法和具体实践,推广开来,大有裨益。

    “签字背书”不仅对肩负重责的领导干部适用,对每一名普通公务员和“从政者”来说,也有其价值。各个层级的国家工作人员,都掌握着或大或小的权力,在工作中就应当牢固树立“权责一体”的概念,牢牢把握、妥善使用手中权力,同时要兼具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自觉约束行为。对这些人来说或许并没有看得见摸得着的“核查报告”可供签字,但每个人心中都应有一份“责任状”,上面清楚标明自己权力所及、职责所在,存在问题、整改方向,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最重要的是,显眼处清晰写着自己的名字——以此来加强对自己的警示和约束,形成压力和动力。

    “签字背书”是一种颇具创造性的监管方式,为落实责任、约束权力提供了新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显示出党中央铁腕抓落实的作风以及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每一名党政干部既要积极响应、以身作则,更要抓好“签字背书”之后的落实和整改,使其不至于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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